(四)以色列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l.两国关系初步接触(1950~1956)

1949 年 10 月 1 日新中国诞生,过了 3 个月,以色列国外长于 1950 年 1

月 9 日便致电周恩来总理称,“以色列政府决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合法政府”。这是中东地区承认新中国的第一个国家。1950 年 6 月,中以

两国驻苏联的外交官举行会晤,中方询问以色列何时可与中国建交,以方以财政困难为由,目前不想在北京设立外交机构,但双方可通过驻苏使馆继续保持接触。1950 年 9 月 19 日,联合国大会第一次就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进行表决,以色列代表投票赞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取代台湾国民党政府的代表。1951 年 2 月,美国操纵联大通过了一项诬蔑中国为朝鲜“侵略者”的决议,以色列代表在美国压力下却支持了这一决议。1951 年 10 月 1 日,以色列外交部“代表以色列政府和人民”致电周总理,向中国政府和人民祝贺国庆。同年 11 月 6 日,美国在联大提议将中国代表权问题放到下届大

会讨论时,以色列代表投了反对票。但在 1953 年 9 月联大再次讨论中国代表

权问题时,以色列却转变态度投了弃权票。这一立场一直持续到 1965 年。

1955 年 1 月 28 日~2 月 21 日,以色列驻缅大使戴维·哈科汗率领以色列第一个贸易代表团访问中国,会见了周恩来总理、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亚洲司司长黄华等。在签订了贸易协定后,哈科汗大使就以中建交问题和中国磋商,也希望中国派正式代表团访问以色列。但当时中国因亚非万隆会议召开在即,没有接受以色列的建议。

在万隆会议结束后不久,1955 年 7 月以方再次提出建交问题,但中国基于当时阿以冲突的形势,认为建交条件尚不成熟,但愿扩大其他方面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