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的第三次中东战争
1967 年 6 月 5 日,以色列突然对埃及、叙利亚和约旦发动了第三次战争。阿拉伯这三个国家都败北,埃及的西奈半岛和加沙地带失守,叙利亚的戈兰高地被迫放弃,约旦的约旦河西岸和耶路撒冷被占领,以色列一举夺占了 6.5 万平方公里土地,基本上控制了约旦河以西整个巴勒斯坦地区。同时又使该地区的 41 万阿拉伯人成为新难民。
以色列此举,更加深了阿以双方的仇恨。1967 年 9 月 1 日,阿拉伯国家
首脑第四次会议正式明确了对以色列的“三不”政策:“不承认以色列,不同它和解,不同它举行谈判”。1968 年还通过了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国民宪章》,号召每一个巴勒斯坦人必须准备参加武装斗争,并为收复和解放国家领土贡献自己的财富和生命。武装斗争成为当时解放巴勒斯坦唯一的途径。此时读者不免会产生疑问,在“6·5”战争以前的阿以每次冲突中,以
色列基本上都占了上风。为什么这回以色列还要突然发动第三次大战役?根据以色列官方宣告,这场战争是阿拉伯人蓄意挑衅的结果。因为自 1966 年以
来,阿拉伯国家加紧准备用军事手段来消灭以色列。突出的表现在 1966 年埃及同叙利亚签订了军事同盟条约;叙利亚、埃及和约旦有意加剧停火线上的紧张局势,频繁地进行边境军事渗透;1967 年 5 月,埃及总统纳赛尔要求驻西奈半岛和加沙地带的联合国部队撤出,而联合国竟然照办了;紧接着埃及 3 个师的兵力进驻该地,并重新对以色列关闭了蒂朗海峡。5 月底,约旦也加入反以军事联盟,约旦还把自己的军队交给埃及统帅部指挥。以上迹象表明, 战争即将爆发。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发制人。
因此以色列在这次“6·5”战争中能赢得胜利,并成为阿以关系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它使以色列趋向崇信武力的强硬立场;而军事惨败及丧权辱国,则使阿拉伯国家决心用武力夺回失去的土地和尊严。如何处置好这场在战争中被占领的阿拉伯领土便成为阿以关系中的核心问题。
尽管国际社会不断有人出面调停,但因阿以仇恨太深,双方都有条件。以色列的条件是:第一,阿以双方无条件地面对面直接谈判并签署和约;第二,以色列可以撤回到和约规定的边界上去。而阿拉伯的条件是:第一,双方先采取间接谈判;第二,以色列必须将军队撤至 1949 年的停火线上;第三,
签署和约。前者是以“6·5”战争后的新边界为和谈基础;而后者则是以 1949
年停火线为标志作为谈判的先决条件。差距太大,无法谈拢。外交上坚持 8 年,这种僵局,终于为第四次中东战所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