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事科研的基本任务和基本内容

军事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旨在从军事活动的实际出发,通过由感性到理性、由现象到本质、由偶然到必然、由抽象到具体的认识途径,获得真理性认识,揭示军事领域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个部分的本质与规律,找出正确指导军事活动的原理、原则和方法,从科学理论上保证实现预定的军事目标。由军事科学所担负的基本任务,可以看出军事科学研究的范围十分广泛,内容涉及到军事活动各个领域、部分和层次。就其基本内容来说,大体上可以分为这样三种类型:

一是基础理论研究。它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关于整个军事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如战争观、军事方法论、军事运动的普遍规律、指导军事活动的一般原理与原则等,军事哲学(或军事辩证法)、军事方法学、军事未来学、军事科学学、军事历史学等学科就是分别从不同角度与方面研究这些内容的;一个是军事科学各具体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如军队和国防建设各个具体方面的规律与指导规律、作战活动各个具体方面的规律与指导规律等等, 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军事指挥学、军制学、军事运筹学、军事地理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军事法学等学科,就是从各自特有的角度与方面来研究这些内容的。很显然,普遍性基础理论与具体性基础理论,两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恰恰相反,普遍性基础理论,是对各种具体性基础理论的再抽象、再概括;具体性基础理论,又是各种普遍性基础理论在其自身领

域的具体表现。

二是应用理论研究。它旨在将基础理论研究获得的原理、规律与方法论, 转化为指导军事认识与实践活动的具体原则、规范、方针等。诸如,军事战略方针、合成军队概则、作战纲要、战役法、战斗条令、共同条例、指挥要则、军队政治工作纲要、后勤保障规则、武器装备操作规范、军事法规等等, 都属于这种类型的研究,其成果直接用于指导各种各样的实际军事活动。如果说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通常以概念、范畴、规律、原理、理论体系等形式表现的话,那么应用理论研究的成果则以明确的、可操作的规定与条文等形式表现出来。它介于军事基础理论与军事具体实践之间,具有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性质,科学性与应用性相统一是其最大的特色。

三是对策性研究。它主要针对国际经济、政治、军事斗争形势和潜在或现实对手的军事动向,以及本国的国情、军情,为国防建设、军队建设和未来战争的重大决策,提出咨询、报告和建经议等。诸如军事战略方针的调整方案、军队编制体制的改革意见、武器装备的发展规划、国防动员与后备力量建设的建议,以及关于各种现实的重大军事对抗问题的报告、咨询、决策方案等等,都属于这种类型的研究。它的最大特点,在于这种研究直接源于现实问题而又服务于解决现实问题,源于敌我对抗而又服务于敌我对抗。这种问题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未来的,这类对抗可以是显见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其研究成果,要求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必须看到,这三种不同类型的研究,区别仅仅是相对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共同构成了军事科研的基本内容。首先,应用理论研究和对策性研究,要以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为指导;基础理论研究要以应用理论研究、对策性研究的成果为材料;对策性研究不仅要以基础理论而且要以应用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依据。另外,在任何一个具体的军事研究领域中,很难把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与对策性研究截然分成三部分,往往是根据具体的研究任务,突出某部分的内容,同时又包含着另外两部分的内容。因此,有时把军事科学研究的内容按军事科学各学科门类进行区分,同样是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