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定军事科研课题的依据

(一)客观方面的因素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和社会制度的经常变革,战争的性质、内容、方式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旧的军事科学理论同新的军事科学事实经常发生矛盾,从而不断地向军事科学提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正是这些尚待解决和新出现的军事问题,成了军事科学研究瞄准的对象。然而,这些数不胜数的问题,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一下子全部列为研究的课题,只能根据客观要求和所具备的物质条件,把那些迫切需要解决而且也有可能予以解决的问题作为选题的具体对象。否则,军事科学研究工作将会陷入主观臆想的境地。

所谓客观要求,主要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选题时要从军事活动的现实与未来需要出发,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以应用性、对策性为主的研究课题。从全部军事史可以看出,军事活动日益增长的实际需要,旧的军事理论与新的军事实践存在着的矛盾,始终是促使军事科学不断得以发展的根本动力,并为军事科学研究提供了取之不尽、选之不竭的课题。如果已有的战争理论、军事学术原理、武器装备状况,足以应付当前和未来军事活动的需要,谁还会有什么积极性和主动性投入到军事科学研究中去呢?很显然,一旦战争与军事再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军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生命也就停止了。二是选题时还要从军事科学本身发展的需要出发,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以基础性、理论性为主的研究课题,有些课题虽然并不直接来自当前或未来军事实际活动的需要,但问题的解决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或可以促进军事科学自身的发展,间接影响军事实践,同样应该作为选题的对象。军事科学中的空白点、接合部,或正在争论、值得质疑的一些理论问题,或离现实比较远些的基础课题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客观的物质条件,是选定军事科研课题必须考虑的另一个客观因素。这种物质条件,为选择与确定军事科研课题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只讲必要,不讲可能,必要性就成了可望不可及的东西。只有把必要性与可能性结合起来, 才能形成选题的全部客观基础。为此,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务必从客观实际出发,防止只凭主观愿望办事的倾向。选定某个科研课题时, 不能不充分考虑到是否具备研究这一课题的客观条件。例如、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图书、情报、资料有没有保证,能不能进行有关的实验、试验和调研活动,科研的时限是否足以完成该项科研任务,科学研究的各项保障工作是不是比较完善等等,都要做客观的分析与估量。如果不问客观条件如何,不管客观上为科研提供的可能基础,那么任何军事科研活动都有陷于做“无米之炊”境地的危险。

另一方面,选题时又要防止机械地、孤立地观察问题,眼睛只盯着现成

的客观条件。有现成的客观物质基础,能充分保证研究所选军事课题的需要, 自然是件很理想的事情,但军事科研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是,往往只具备基本或大部条件,并不具备现成的全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补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个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军事科研的真正需要。总之,凡经过主观努力能改善和创造的必要条件,选题时都应该恰如其分地估计到。当然,如果经过主观努力和其他渠道仍不能满足课题研究的需要,那就要对所选课题持慎重态度了。这也就是说,军事科研选题时,一定要注意选那些客观条件比较成熟,或经过主观努力与协作关系能达到成熟程度的急需课题。这是一条做好军事科学研究选题工作的原则,谁违背了都会导致事与愿违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