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形成军事科学理论体系的方法

如果所研究的军事科研课题,涉及到相当庞大、复杂的领域,那么仅仅获得一个或几个科学结论是不够的。应该在各个专题研究获得诸多科学结论的基础上,或在继续向该领域进行纵深开拓的前提下,将有关的一系列结论通过“上升法”与“统一法”等方法,构成一定的军事科学理论体系才能满足需要。

所谓“上升法”,就是指由抽象上升为具体的方法。它不仅是提出军事科学假说时用到的重要方法,而且也是构成军事科学理论体系常用的一般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旨在将已经获得的各种基本概念、原理、规律等,按照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逻辑发展过程,加以系统地、顺序地、综合地表述出来,从思维的抽象达到思维的具体,构成一个反映研究对象的整体

的科学理论体系。它不同于从感性具体出发,经过分析抽取个别概念,形成个别结论的方法,而要求以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研究、把握事物。上升过程不仅是纯思维领域凭借着演绎来推导和来证明上升的结果,还必须不断用军事科学事实来验证每一步上升结果的真理性,要求自始至终把演绎过程同综合过程辩证统一起来,因此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以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再现具体的可靠方式。

然而,“上升法”主要是从军事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中完整地再现研究对象,如果要使军事科学理论体系还能真实反映出研究对象的历史过程,那就必须求助于“统一法”,也就是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其中, 历史的方法要求尽可能地根据研究对象自身或认识这个对象的历史,把有关的全部事件、现象、过程及其出现的偶然性、曲折性弄清楚,作为构成理论体系的基础和检验该体系逻辑程序的标准。而逻辑的方法,则要求剔除各种偶然性、曲折性,从规律性的必然联系中来叙述事实和事件,使理论体系以抽象的、纯粹的形态真实地再现研究对象的历史过程。运用这种“统一法” 来构成军事科学理论体系时,不外乎分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展开和研究对象本身的历史过程相一致。在那些经验性、应用性比较强的军事学科体系中,常常采取这种方法;另一种是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展开和认识研究对象的历史进程相一致,即按照人们在军事科研过程中形成的概念、判断、推理、结论的历史过程,来安排军事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在那些理论性、抽象性比较强的军事学科体系中常常采取这种方法。当然, 这只是一种相对的区分,实际上构成和表达军事科学理论体系的途径、方法和形式,并没有统一的、固定的模式,全视具体需要加以灵活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