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军事科学事实的基本特征

军事科研中所获取的各种材料,究竟算不算军事科学事实,这不是由谁主观意志判定的。真正的军事科学事实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 描述的对象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人们意志之外的客观军事现象、事件和过程。客观性事实的这一属性是很明显的,无须多加解释即可一目了然。经验性事实呢?表面看起来是观察者对客观事实的反映和描述,似乎中间隔了一层,其实不是这样,它反映和描述的内容仍然是以不依赖于观察者的意志而客观存在的那些现象、事件和过程,不同的,只是描述的结果有待军事实践进一步验证而已。

第二,描述的对象又是人们在有目的的军事科学实践中观察到了的那些客观现象、事件与过程。客观存在的现象、事件与过程是如此之多,可以说是社会与战争活动的万花筒,有的可能尚未观察到或观察不清,有的则已经观察到了,即使已经观察到了的客观军事现象、事件与过程,虽然均可成为科学事实,但不完全是进行具体的军事科学研究所需要的军事科学事实。军事科学事实所描述的对象,应该主要是在有目的的军事科学实践活动中观察到的那些客观事实。

第三,描述的内容必须是经过人们在军事实践活动中反复验证了的那些对客观军事现象、事件和过程的正确反映。或由于观察的片面性与不准确性, 或由于判断与陈述的失真,没有正确地如实地反映客观军事现象、事件与过程的那些陈述,不属于真实描述,不能作为军事科学事实。另外,一定要把军事科学事实本身同对科学事实所作的解释、推论严格加以区分,不能把人们对科学事实所作的加工、润色当作科学事实本身来对待。别人写的文章、报告和其它材料,可以在理论、知识、方法上借鉴、参考,但不要把观点与事实混为一谈,只有那些经过实践检验说明是真实反映了客观的东西,才能作为军事科学事实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