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化学测验的类型及其功能

化学测验是检查化学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与效率的基本途径。测验与系统观察相比,具有可以从量和质两方面对教学这一客体做出全面评测的优点。

我们都了解,教育教学这一复杂的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同于一般的自然事物和对象,它除了具有可以直观地、直接观察和测量的方面(特征、性质),如教学流程中的时间、空间以及师生形体活动等以外,师生间的信息、情感交流,以及师生交互作用在心智里产生的增益效应等等,均难以直接测量。这就需要我们确定并把握测量教育教学这一客体的尺度。一般言之,各种教育教学事物大体上都具有共同的“度”①,即本质(要探求学生能知道些什么事实)、数目(要探求学生能知道多少事实)、组织(要探求学生如何组织这些事实)、时间(教师要时常关注学生的某种行为已历时多久)、速度或速率 (学生学习行为的熟练程度的表征)、次数和错误(学生写 100 个字,错了多少个)。以上是就认知或动作技能领域而论的,对于情感领域的测量,尚应另立标度。

为了测量化学教学可以采用测验、评定量表、观察记录等方 法。这里重点讨论测验这种方法及其功能。

测验的类型很多,从实施的形式上划分,可以分为口头测验、书面测验及实验操作测验;从测验的编制划分,有标准化测验和教师自编测验;从评价的标准划分,有常模参照测验和标准参照测验;从试题的性质划分,有客观测验、论文式测验及实验操作测验;还可以根据测验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 划分出准备性测验、形成性测验和总结性测验。

这些测验的名目和功能各异,但均应遵循以下准则①:

  1. 要准确、全面地理解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测验和评价应包括:学生的知识、理解和思维、技能和能力、态度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2. 要确定一套(按年级、单元)具体的教学目标,按学习进程,循序地实施测验和评价。

  3. 要充分认识测验与评价对教学的影响和作用;要重视选择教学测验的环境,帮助学生获得应试的学习经验。

  4. 要慎重选择测验的内容和形式,命题要简明严谨,难易适度,题型搭配、编组要恰当。

  5. 要拟定评定计划;评定既要适合总的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适合化学学科本身的教学目标。

  6. 测验和评价均应有计划地进行;平时宜培养学生自我检查、自我评价的能力。

  7. 要严格控制测验次数;要力争校内、校外测验的协调一致。(8)测验命题宜实行集体编审制,以防止个人决断的偏颇。

以下分 4 个方面讨论各类测验的基本特征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