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化学教学方法的系统分类
如上所列的种种分类和比较分析可知,化学教学方法的分类仍不够完善,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分类上的局限使广大教师难以认清当前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质,直接影响对化学教学方法的创造性运用。因此,建立一个比较完备的、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化学教学方法分类系统,已是当务之急。
我们认为,化学教学方法的概念内涵已扩展到广义的教学方法体系范畴,对外延的认识也应重新考虑。运用系统论的基本原理和现代教学论层级分类的思路,我们尝试对化学教学方法进行新的分类。首先,明确一个理论
命题:化学教学方法是一个动态的 整体,构成为实现化学教学目的服务的一个系统。其次,根据化学教学方法发展的规律以及各种方法的内在特点、功能、构成要素和适用范围,将化学教学方法划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子系统, 这些子系统分别对应不同层次的三级教学方法。
第一级教学方法,即理论化的综合方法,它基于一定的教学思想,包含一定的教学原则、教学手段、组织形式和教学思路,是一种较高水平的教学法体系。如在国内外化学教学中曾积极提倡的问题解决法、发现教学法、程序教学法、范例教学法、自学辅导法、“读读、议议、讲讲、练练”教学法、单元结构教学法等,均属此列。必须指出,目前国内不少化学教师提出的名目繁多的“教学法”,尚未形成方法体系,按综合方法的要求,有待在实验基础上进一步理论化。
第二级教学方法,指教育学中定论的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包括讲授法、谈话法、演示法、实验法、讨论法、练习法等。这一层级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活动中应用最早,又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它们各自独立,都能有效地完成某一类教学任务,在更多的场合下各种方法互相配合,因而是整个教学方法体系的基础。换言之,综合方法的实现,正是基本方法按一定要求组合应用的结果。
第三级教学方法,是指师生为达到课时教学目标、实现课时教学内容而积极采用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具体操作方式,也是第一级、第二级教学方法的更微观的组成要素,与巴班斯基曾提出的教学方式在定义上有相似之处。他认为各种教学方式的结合才 形成一定的教学方法①,但教学方式一词在国内容易产生歧义。我们所指的“微型”方法,不是就方法本身的范畴大小而论,而是体现“链合”化学教学内容这一微观过程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它是与第一级、第二级教学方法的宏观背景相对而言的。
例如,讲授法是教师运用口头语言系统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一种方法, 但究竟如何实现讲授过程,仍有许多值得研究的细节:有设置悬念的讲法、演绎推理的讲法、归纳概括的讲法、比喻夸张的讲法等等,不能一概而论, 对同一对象,讲法不同,讲授的效果有所差异。又如,谈话法(问答法)也包括按一定逻辑顺序提问的方式、启发性提问的方式、使学生积极化的谈话方式、校正错误回答的方式、概括总结和评定的方式等。“微型”的另一个特点是变化频繁,有时一段内容的教学必须通过多种“微型”方法的组合,才能有效地转化成学生的认知结构。这一层级的方法包容很广,既有逻辑方法, 如比较、分类、归纳、演绎、类比、概括、假设、证明、系统化、具体化等, 既有教学技巧,如识记、转述、设问、比喻、联想等,又有许多“微型”方法取决于教学方法的内容、范围、操作方式和序列等。
总之,每一种教学方法都可看成若干“微型”方法按一定顺序结合而成的,这种顺序即构成特定方法下的教学思路。不同的教学方法可以包含相同的“微型”方法,但所起的作用往往不同。巴班斯基曾对再现法和问题探索法中的类比方法作过深刻的分析。他认为,在前一场合,类比从属于更好识记的目的;而在后一场合,类比则用来作出教学假设并予以证明②。研究“微型”方法,有助于教师理清教学思路,创造性地运用第一级、第二级教学方法,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上述分类,较好地反映了化学教学目的实现过程中不同层次教学方法的功能,既摆正了综合方法、基本方法在化学教学方法 体系中的地位,又将长期被忽视的与化学知识内容的逻辑结构密切相关的“微型”方法纳入教学方法范畴。这不仅使化学教学方法概念更为完整,更重要的是将化学学科特征和化学教学特色体现于方法因素之中。从系统构成上看,三类方法既有各自的独立性,又相互联系,在外延上逐级包容。正确理解这一关系,对化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化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由之路是:从研究基本方法入手探讨新的教学方法体系,从分析“微型”方法入手优化具体的教学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