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化学教学论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一 化学教学论与化学的关系

近现代学校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适应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课程计划中安排、设置化学课程,这是人类进步、社会科技发展之必然。

不论在哪级哪类学校开设化学课程,都有一个根据培养目标,精选化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等学科内容及按照学科逻辑、学生认识规律合理编组学科内容这样的核心问题。精选主要是从学科发展的高度,高屋建瓴、厚积薄发地将学科知识中具有典型性、生发性的基本事实、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基本方法,加以表征,把发展趋向新苗头、新信息等勾勒出来, 提供给莘莘学子;合理编组则指依据经过教育试验检验过的科学结论,将精选的学科内容,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地编制成统一的框架体系。应当说,完成了上述工作,仅仅是为化学教学的顺利展开提供了教学媒体,距离达到教学目标、完成培养目标还很远。要实现这些目标,还必须通过化学教师与学生的共同的、辛勤的“劳作”。

在上述化学学科、学科内容的精选与编组,以及化学教师与学生的和谐交互作用这些因素的协同运作下,化学教学论作为化学与教学的交汇点的产物得以产生、长成和不断发展。可以说,化学教学论作为一门跨学科性的学科,化学学科与教学理论的交叉是第一交叉,基于此,才有可能向纵深延伸, 充实、扩展实现其他类型的交汇、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