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导思想

启发式教学从认识论(或提高到哲学的高度)分析,是基于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及辩证地处理教与学的关系;以将学生的学习看做受外部环境(条件) 影响的、个人智能的复杂的动力系统为基点。因为启发式教学的核心是激励、促进学生的积极思维。

从师生交互作用分析,充分肯定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作 为实施启发式的前提条件。主导作用的“导”,主要是引导、指导、教导学生启动思维的动力系统,启迪思路,以实现主动、积极思维。从学生自身来分析,启发式要落实到学生的认知技能的发动、发挥和发展。不如此,将出现“启而不发”或“启而乱发”的不良状态。

从教学因素功能来分析,要抓准、用好实验或其他形象化手段,要重视学生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要协调教师的“启”与学生的“发”的作用。要达到教师“领”与学生“想懂”及“学会学习”的境界。这里讲的学会学习在国际范围已成为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教育口号,而不仅仅限于化学教学本身。教师要教学生,最核心的是教学生学会学习,其关键在于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掌握学习方法和思维策略;换个说法,应着力于鼓励学生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而不仅仅是回答问题。要注意改变或纠正教师只关心“为了‘教’化学学科知识或技能,‘我’应该做什么?”,而忽略(忽视)引导学生“学这门学科或技能,学生在做什么?”这一问题正是《化学学习论》需要系统回答的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