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市场带来的复杂情况

然而,当我们考察垄断价格形成时,我们必须考虑许多进一步的情况。

①垄断价格的形成,任这点上,我指的是所有这些事例,在其中,一种物品

的供给价格或是需求价格,不仅是往暂时而且在一定时期内,都能维持在这样一个水平上,使这种物品的全部数量不是都被需求或供给的;或者,假如不考虑需求和供给对他们自己行动的反应(在“完全竞争”下就会是这样), 那么,供给和需求不会超出往通常情况下——顾及相应的供给和需求曲线—

—对供方或对需方有利的数额以外。这些关于垄断行动的假设,在劳动市场中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而且对绝大多数其他市场也可能有重要意义。这个结果是供求双方的失去均衡,然而,在这里,供方或需方多余的数量只是潜伏的。

为简化起见,我们只考虑劳动市场。假如垄断因素单独局限在供给方面, 那么,在一定价格下,供给超过需求,这点能够很容易在统计上作为失业现象而被观察出来。假如垄断因素单独局限在需求方面,通常不能够这样容易观察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多余的需求只是潜伏的,同时构成“没有使用的生产能力”,或是现实的或是潜伏的,这在两种情况下都难于确定。

如果劳动市场中有双边垄断,如我们所熟悉的,这种关系就更加复杂得多,失业是可能的,从工人的观点来看,它是在维持不变的工资下,没有需求的供给;但是从雇主的观点来看,对于同样的工资,这里有潜伏的需求未成为现实。因此,失业是这种双边垄断的结果之一;这一复杂的关系不能为了说教的目的,将它过于简化,这当然是重要的。从一种观点看,既然更多的劳动在较低的工资上可以被需求,失业当然是工人垄断的直接结果。但是同时它也受雇主现实的需求和潜伏的需求之间的差异的影响,因为对劳动的潜伏需求的全部实现,就会在同一工资下增加部分或是全部或甚至超过现在尚在失业的劳动总额的需求。在后一情况下,如果需求的垄断被消除,失业现象便会消灭,即使提高工资亦是一样。现存的失业,假如人们愿意的话, 能够当作直接测量工人方面垄断因素强度的尺度,在这一情况下,它是垄断强度的定义。雇主方面的垄断强度的相应数量较难看出,因为它应当是潜伏的和现实的对劳动需求之间的差额,但只有现实的需求能够用统计来表示。

① 如译者只对主要论点有兴趣,可以跳到本章第 11 节。

在这一意义上的垄断强度,是维持一定的供给或需求而不在价格上让步,或者是维持某一价格而不在供给或需求上让步的力量和意志的结果,同时它是用由于供给和需求失去均衡而发生的这一差额来测量的。

特别是关于雇主的明显的垄断地位,我们或者也应该注意他们在劳动市场和商品市场之间的中间地位。在商品市场中的任何供给的垄断,必然表示出劳动市场中的相应的需求垄断——除非商品供给的减少的存货的增加所抵充;而这抵充在长时期内是不可能的。企业家在劳动市场中的垄断的主要部分,具有这种性质。另一方面,在劳动市场中的任何需求的垄断,都相反地意味着商品市场中相应的供给的垄断——除非商品的生产和供给维持不变和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的复杂情况是在没有雇主垄断的情况下被决定的时候一样。它能够通过以其他生产手段去代替——完成的但尚未用获利率去证实的

——那潜伏但不是实际有需求的劳动的办法来维持;这种代替在长时期内也是不可能的。

换句话说,商品市场中的供给垄断与劳动市场中的需求垄断之间的理论关系,是由库存增加率和生产合理化去调节的,这种合理化在现行工资下, 尚未用利润率去证实,只是为了影响劳动市场而做的。如果否认(也许有很好的理由)工业的这种合理化可以起大的作用,如果人们能够进一步说这种性质的存货增加一般是不平常的,甚至在长时期是不可能的,那么,就把雇主一企业家方面的两种垄断直接联系起来了。这两个垄断问题的这种联系, 隐含在这个事情的性质之中,因为计算垄断收益时,必须考查全部利润计算, 在这里工资是成本的一个要素,而商品价格是收益,这种容易变动的要素—

—除由此而受到限制的总生产价格和生产手段的总需求价格以外——只是由改变生产和销售的关系(存货)及各种生产手段之间的关系(代替)的可能性来代表的。

现在,在魏克赛尔的典型理论的一般假设中,他假设一样特殊意义的“自由竞争”,虽然通常他的假设是不明确的。价格缺少直接适应性,自然是包含在这个基本假设中,因为如果这个体系的灵活性被认为是无限的,一种需要时间的积累过程便不能发生一代替它的将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变动。然而, “自由竟争”的假设是做了。除了像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意味着自然率对于这种经济中所有的公司来说必须相等,而且在均衡时它还必须等于货币利率 i 以外,①“自由竟争”这一假设还必须抛弃刚才所谈到的这种价格形成中的所有垄断要素。然而,魏克赛尔的假设,对本章所讨论的理论失系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