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和一般经济政策

以前我们一直暗中假定,“货币利率”以外的,即信用条件以外的所有可控制的来西都是不变的。然而,在复杂的 i 中的内部变动,比之当这一抽象假设被放弃以后出现的货币分析的结果,它是较不重要的。因为,如果人们承认,所有其他可控制的社会生活情况和对它们的规定方式,同样会影响货币均衡关系,那么,如同我们在上章看到的一样,无区别范围就会大为扩大,并由此会增加作为实际货币政策标准的均衡标准的“不确定性”。稳定一种货币均衡,成为一个不仅是货币政策的,同时也是整个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支配芳劫市场、卡泰尔立法和所有有关因素的制度的问题。这些或多

或少在政治控制之下的异质的东西的各种组合,连同信用条件标准组合的适当价值,共同产生稳定的货币均衡关系。

因此,只要假定只有一个普通的标准(如消除商业循坏),那么,在原则上,便不可能把货币政策的考虑只限在一个客观的和技术平面上。因为这个标准是可以通过好几条途径达到的,而在每一途径中所有各种社会的、经济的问题都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同时在其中还必须比较严厉地使用信用压力。在这些经济、社会和金融政策的问题中,不能把规定当作固定在或多或少习惯上的“标准组合”上,等于在信用情况中我们认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一种特别真实性的东西。相反地,这些政治上的规定属于那些在货币问题的科学分析中必须被认的是可变的因素。它们当然不是问题的既定的实际资料,而每一个国家的政治斗争是围绕首它们改变方向的。因此,科学的分析,如果要得到任何真实性和实际有益的东西,必须估计到问题中的这些政治因素,那怕只是采取可供选择的假设的形式。

不可能把货币政策的问题孤立起来,因的即使在一个既定的一般标准下,所有这些因素的不同的配合,必然会引出不同的货币政策;或者,换句话说,必然会给予给定的标准以不同的实际内容。因此,对于旨在稳定商情的货币政策的方法和内容,不同社会集团有完全不同的利害关系,即使这个政策本身能够被当作一个共同的目的,也是如此。如果在过去长时期内,在政治运动中,这点没能被人更多地注意,这主要是由于货币政策(狭义的) 和国际金本位密切联系着,后者是自动发挥作用的,或者在任何情况下,都被认为是在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但是,货币政策的问题一被提出来讨论—

—即使,如在危机以前,这个讨论只局限于如何调节国际金本位制以消除循坏的问题——货币政策和所有其他经疥政策的关系的问题,就必然成为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