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的“货币率”与“自然率”

下一个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制定一个假设性的原则,用来说明全部消费品供求关系的变动,或者更正确地说,用来说明储蓄与消费、投资与消费品生产之间关系的改变。

以上各节的考虑,包含着魏克赛尔的思想线索,这种思想线索能够在他的著作中发现,其中部分只是含蓄不明显的。但对这第二问题的解答,却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魏克赛尔在这里用利息率作为解释的中心原则。利息率很明显必然是这个问题的中心重要部分,因为在某种情况下,它体现了在两个不同时点上的一般商品的交换关系。

① 《讲演录》,第 181 页[第 160 页]。

① 参阅林达尔《货币政策卷二》,第 12 页以后。

货币利息率作为一种价格,是和其他各种价格不同的,因为它只能表现为价格比率,不仅在抽象理论上是这样,在实际生活中亦是如此。它不能有绝对的货币价格形式,因为通过它来买卖的对象已经是以货币来表示的了。在信用市场中,货币利息等于在一单位时期内支配一单位资本的成本。

在中心价格理论方面——魏克赛尔是庞巴维克的学生——这样解释的货币利率是相当于迂回生产过程中的物质边际生产率[即“自然的”或“真实的”利率]。魏克赛尔问,假如货币和信用市场中所决定的这个价格——即将来物品与现在物品之间的价格比率——使货币利率与价格形成中心理论中的“自然的”或“真实的”利率不一致时,将会发生什么样的现象呢?

在研究这个问题时,魏克赛尔解决了作为储蓄和消费、投资与消费品生产现象基础的原因要素问题。在这方面,用林达尔恰当的说法,魏克赛尔已把货币理论的主要着重点,由旧数量说中支付机构的肤浅水平转移到价格形成本体的较深刻的水平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