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稳定与价格稳定的矛盾

或者有人甚至会建议,宁愿用固 C1 而调整 R1 使适合于 C1 的政策,去代替继续调整 C1,使适合于 R1 的货币政策(“孤立的信用政策”)。这种解决办法,从许多方面来说,例如,就通过它可以使商业危机减至最小限度来说,可能是根好的,①

保持 C1 固定不变,在它本身是不难的。其他情况若均相同。C1 只是“利

率”的价格反映,即是一般信用条件的价格反映;其他情况的每一变动在理论上能够为相应的信用条件的变动所抵消。

但是人们如何调整 R1 使适应固定的 C1 呢?信用条件只对 C1 有主要的直

接影响。因此,这个政策的困难部分必须直接放在我们曾试图用一个孤立的前提把它们保留在货币政策以外的那些其他规定上。

在资本主义时代发展的目前阶段,在任何地方都可发现对经济生活公共控制的形式,由于这点,用来减少商业危机的后一货币政策不仅是不确定的

(因为它可以有很多的解决办法),而且它的任何特殊解决办法都是很难实现的。通过各种经济政策的完全结合,政策的各种不同要素彼此间的相互妨

① 参阅第 6 章第 9 节。

① 参阅本章第 13 节。

碍可以防止,但当这种结合没有普遍实现时,事实上货币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之间有一种制度上的”隔离”。中央银行只是直接管制着信用市场。

因此,总的说来,中央银行必须满足于把 R1 看作是不受它自己的政策

的影响的变数,因此,如果它追求维持货币均衡的一般目的,它必须借助于信用控制,如在第一个情况中那样,把它的活劫只限于调整 C1 使适合于 R1。

然而,因为作为多种初期经济变动的结果的 R1 是不断变动的,货币政策不能保证 C1 的固定不变的水平(或者一般地说,“价格水平”)。由此所发生的关于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的后果以及有关问题,都曾经提到过,如果这些后果显得不能令人满意,而中央银行希望加以阻止时,由于是一种既定制度上的隔离的结果,中央银行除了放弃把货币均衡作为货币政策的标准, 别无其他办法。当信用循环为中央银行本身的政策所引起时,它必须力图维持 C1 的稳定——或是“价格水平”的稳定——即使当这样做需要背离使 R2=W 的 C1 对 R1 的关系时,也应如此。在现存的政治与制度的情况下,商业稳定和价格稳定二者之间理论上的矛盾,基本原因就在于此。

由于价格体系的各种变动(其中当然有很多是属于周期性的而且尤其和实际资本的耐用性有关),也由于经济规定的各种变动,不论所要稳定的是什么价格水平,要不扎乩货币均衡,价格稳定是不能达到的。魏克赛尔过程的趋势越累进越积累,为阻止一般价格变动所必需的信用条件和价格比率的变动就会越猛烈。因此,商业循环是不能用这个政策来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