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货币均衡的无区别的范围1.和各种信用条件适合的货币均衡

在魏克赛尔第一个均衡公式■中,货币利率,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只是信用市场中各种利率的混合体的抽象表述,和更加复杂的各种其他信用条件的抽象表述。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不能满足于魏克赛尔公式,而进一步在魏克赛尔第一个均衡公式分析中引用 e 和 r 的理由之一。①

然而,在现实中没有单一的利率,只有各种信用条件的不同的体系,这一事突对货币分析会有更深远的结果。这就是说,必须有可能来思考在一定情况下对实现货币均衡有同等影响的各种不同利率的各种组合,和利率与其他信用条件的各种组合。换句话说,只要在“利率”中——即是在信用条件的复合体中,它在魏克赛尔的分析中是用利率来代表的——信用条件相互之间的关系,能够有某种系统的变动而不扰乩均衡公式,那么前三章所述的关于货币均衡的决定,就是“不确定的”(indeterminate)或是“无区别的”

(indifferent)。

也应当 注意这一重要事实,即除信用条件以外的所有其他影响价格体系的因素的变动,在不受其他此类因素或信用条件本身的对抗变动所抵消时,也会引起对均衡的背离。因此, “无区别的范围” ( field of indifferenoe),自然会更加扩大。

从实用的观点来看,将除信用条件以外的所有受到或者能够使受到公众控制的社会因素组合在一起,这或许是有用的,这样只有不包含在这里的因素才表现为讨论货币政策问题时据以推理的事实。它们决定给定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中,所有可控制的因素彼此间或与信用条件间的某种组合会实现货币均衡。可控制的或不可控制的经济因素之间的这种区别,将是区分“货币政策的手段”和其余一切有关价格形成的东西的分界线。

这种区分自然对货币分析本身没有直接的意义,但是由于货币政策问题,它却有更多的间接的意义。这种分界线完全是由当时的经济的制度上和政治上的结构所决定的,因此不是固定的。在“自由”经济中,除贴现率外, 可控制的并不多——在“自劫调节的”国际金本位下,连这点亦不可能。“计划经济”的程度,在形式上是由整个价格形成体系中,被看作可放在政治控制之下的失系的数目和种类来测量的。但是决不能以为这种控制只是为了货币均衡;从货币政策的观点来看,正是它使得结合的各种可能性成的这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关于这点在第八章会更详细地谈到。从货币分析的观点来看,必须补充的是:虽然在魏克赛尔的公式中,信用条件是用“货币利率” 来代表,并且它一般只有间接影响“自然利率”的性质,可是其余可控制的经济因素也只是对“自然利率”①而不是对“货币利率”有直接的影晌。

然而,承认各种不同组合的可能性(对于这些组合,货币均衡条件在很大的范围内是“无区别的”),这并没有超出均衡概念范围以外。相反地, 这些组合问题,只能在均衡概念结构以内来讨论。这种组合,是由分析它们如何在不同工业中影晌利润限界,因而影响生产过程方向、收入、储蓄和资

① 参阅第 4 章第 11 节。

① 通过对交换关系的影响。

本市场中投资与自由等待(freewaiting)之间的最后关系来决定的。魏克赛尔的“正常利率”只是货币均衡观念的一种不完全的说明。如果真正要使用魏克赛尔的办法,这个说明可以改善,但观念本身不能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