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事记叙法

写学生亲耳听的,亲眼见的,亲身经历的事。当然,最初要选择最简单的练习,以后根据年级不同逐步加深。

如:课堂上一个学生说:“老师,我方格本不够用了。”另个学生说: “老师,我借他一本。”再如一个学生拾到一角钱交给了老师⋯⋯

这些零琐小事儿,多数学生不但能说明白而且能写清楚。

教者也可提供材料,邻居家的猪到你家偷吃猪食,被你家小花狗给咬跑了,突出小狗的可爱特点;天突然来雨,你或别人把李奶奶家酱缸盖上了, 突出人物的品质特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