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之作

——评《阿甘正传》

王基德

“你比阿甘更聪明吗?” “你做得了阿甘吗?

“最重要的是,你有资格或权力做类似于阿甘这样的人吗?”

这三问是我自己对自己的发问。它们萦绕于我的脑际已经很久很久。阿甘搅得我精神恍惚,寝食难安,烦躁,很痛苦。阿甘是《阿甘正传》一书的主人公。我是在一个风雨大作的秋夜把它仔细读完的。这是一个月前的事。秋风凉,雨声急。但是,二三年了,没有一本书能够如此打动我,即便一个月后的今天,我还想着福雷斯特·甘。我记得看完这本书时,天已微明,骤雨已停。我手心里攥满了汗水。我知道,我的神经一直紧绷着,脑子运转得也特别快。但这并没有影响我第二天的工作,相反使我格外振奋。

应该感谢辽宁省这家地方出版社为我们出了这本从外表到内质都很优秀的书。还应该感激我那位质朴的朋友向我推荐此书。开始,他告诉我据此拍摄的电影获了奥斯卡 13 项提名,6 项大奖,我还不屑一顾,我应该羞愧。

我承认,我做不了阿甘,与阿甘相比,其实,我才很傻。尽管这是一件很痛苦,很残酷的事情。但这是事实。我想,芸芸众生中,千千万万个你和他大概也和我一样。

阿甘究竟是个什么人?简而言之,他是个被接触过他的几乎每个人都认为是白痴的人。从小,他就被划为弱智一类。他得过橄榄球冠军,参加过越战,也曾是“街头乐队”里的一员,他亲身经历了中美乒乓外交的全过程, 先后受到过两位美国总统的接见,靠养虾成了百万富翁。但最终他却成了纽约街头的一个流浪艺人。这是阿甘的选择。

我很笨,记不住各种各样的评论家们对文学创作所作的精辟论述,不知道《阿甘正传》这本书的作者温斯顿·格卢姆的写作手法到底该归于哪种先锋或后现代里去。还好,绝大多数读者对此并不热心。实际上,全书就是阿甘一个人的“絮语”,似乎没有听众,而他面对的又是整个人类,甚至于宇宙。我理解,阿甘平铺直叙的唠叨,可以看作是一条淙淙流淌的小溪,不否认偶尔有些许瀑布飞流直下正面冲击的伟力,更多的是静静的,悄梢的,滋润,渗透。这种点点滴滴的渗透所达到的功效丝毫不亚于语言及情节的正面冲击。渗透让你每时每刻都不敢懈怠自己的神经。集中全力去感受、体验其间的思想、寓意。而霎那间的冲击可能在某一时刻惊天动地,却总有喘息休整的片刻闲暇。对作者而言,这属于一种境界,一种至高无上的技巧。大音稀声,大象无形。佛在我心。这让我想起金庸老师谆谆教导我们的武功,高手过招,招招看似平淡无奇,却往往能致对手于死地。作者这里运用的笨拙的平铺直叙的手法早已被大多数人所摒弃,但拙有拙的好处,拙到极处就是轻而易举地占领了读者的心。不妨看看汪曾祺的小说,读读孙犁老人的短章, 听听巴金的朴实无华,哪一位是靠玩技巧博取功名?灿烂之极归于平淡,也许他们的书会教会我们如何思想深刻。

所谓偶尔正面冲击的伟力,我指的是某些场合作者赋予阿甘具灵性的行为与语言。譬如,在北京街头,他不顾外交人员的极力反对,偏要送一只乒

乓球给那个痴呆的儿童,逗得他第一次露出笑脸;在回国的飞机上,他无所顾忌地放臭屁却不脸红;他在得了橄榄球冠军后的即席发言“我要尿尿”。他在竞选议员的大会上,说的还是“我要尿尿”。聪明人把这演绎成清除美国社会的污垢的意思,并且拿它当作竞选宣言。其实,阿甘哪里想得那么多, 他说与做的只是他认为再正常不过而已。童言无忌,儿童往往说穿真理。白痴的阿甘比我们更接近人的自然天性。

自然,阿甘所拥有的如此巨大的穿透人心的力量,是因为这本书在挖掘并表现人性方面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用深刻、震撼等等高贵的修饰词语都涵盖不了本书的意义,都是极其苍白的。阿甘这个人物的意义就在于为我们捅破了一层窗户纸,让我们在霎那间明了许多以前也思索过,也苦闷过的缠绕心头的人生症结。换句话说,阿甘的出现,使我们对诸如人生的终极目的、信仰、真诚、崇高,甚至于虚无这样一些高深玄妙的问题的理解,从普遍意义上的层次发生一次质的飞跃。这又有点禅的意味了,看过书后,也许未必真能讲出多少关于人生的真知灼见,所有的滋味全溶进汤里去了。这和听古典音乐是一个道理。世上贝多芬只有一个,而千万个人听了,就有千万个贝多芬。每个人未必都能像音评家分析得头头是道。这并不重要。我们为什么非要说出某支曲子某本书到底好在哪里呢?属于人类精神领域的物质向来是只可意会,关键看个人的悟性。

如果我们回头检视一遍人类留下的精神财富,不难发现真正能够永垂不朽的文学作品,莫不是在人性的层面上提升了同时代及后人的思想。我不认为《阿甘正传》就永垂不朽到永远了,至少让我生发出许多奇妙的联想。也难免要把它和别的作品作比较,《人性的枷锁》、《日瓦格医生》、《变形记》、《伤逝》,或者《边城》,想起这几本书也只是一瞬间的事,这些书中的人物和它们的作者一起走到我面前来了。我听到他们内心的召唤了。毛姆说了,有一种高贵不是从思想产生的,却更质朴自然。它既不决定于文化, 又不决定于教养,它的根源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尽管人类有种种弱点和罪恶,间或也会表现出光辉的精神来。很奇怪,一个人需要多么长时间才意识到仁慈的大自然赋予他的恩惠。帕斯卡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太高深, 太雅致了。人就是芦苇,或变形的甲虫。一味地追问阿甘是特白痴还是太聪明,很可笑,也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硬要拿阿甘和梭罗作比较,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阿甘更接近人类的自然本源。阿甘的所作所为都是他自然而然的流露,是他的纯粹天性使然。梭罗躲到瓦尔登湖去,是他意识到了什么,仿佛到大森林里去寻找一种人类已经丢失很久的东西。他最终还是要返回熙攘的闹市,忍受现实与他的理想相悖的煎熬。所以,终其一生,梭罗永远摆脱不了痛苦的宿命。从阿甘手里那把简陋的口琴中传出的天乐却让人振奋,看到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就希望在前。

我不只一次地向我的朋友建议,看完书后,更应该去看看电影《阿甘正传》,像看《辛德勒的名单》那样。不要计较电影与书的情节不尽相同,也不要在乎人物的姓名有别。它们都是符号,正如阿甘可以改叫阿 Q 一样,只是千万别和鲁迅笔下的阿 Q 混为一谈。阿 Q 惹人怜且恶。也不要被美丽的画面迷惑住,它们只是高超的载体。你只要静下心来细细地品味阿甘当面向你倾诉。

电影里有一个场面,珍妮出走以后,痛苦的阿甘一直不停地绕着全美国

跑步,引得一大批追随者。后来,他不跑了,说:“我要回家。”追随者茫然了,互相问:我们怎么办?

另一个镜头是:阿甘要到×大街×号找珍妮,准备乘某路车左拐右转才能绕到。他的听众告诉他,根本不用坐车,那个地方就在眼前,几步就到。如果类似的画面能够让你沉思,让你欲哭无泪,我相信你一定明晓了书

中才有的一个细节,和阿甘一起上天的女宇航员弗芮区少校为什么选择和“野人”古洛克一起重返大自然。

这时,阿甘已经上路了,继续做他的流浪艺人。你不会再吝惜自己的眼泪,不鼓掌,也不站起来,只是傻坐着。也许你还会想起书中阿甘与珍妮的最后一次见面,珍妮问我们:“白痴,谁又不是白痴呢?”

阿甘的母亲说得好,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谁也不知道会是什么味道。 “至少我不要过着无声无息的生活。”阿甘如是说。这句话应该摆在案头。主题音乐响起来。洁白的羽毛飞上天,不知道它又要飘向何方。它轻轻

地拍打着我的心。羽毛很轻,敲击的力度却比钝器还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