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德保民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教育的理论基础

周公的敬德保民思想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周公亲自经历了武王伐纣灭商的战斗,从夏、殷两代的经验教训中提出不可不以夏为鉴,不可不以殷为鉴。他不否认天命,但也不迷信天命。他认为享有天命的夏、殷之所以灭亡,是“惟不敬其德”,凡是失德或不德者就会丧失天命。他认为天心随民心而转移,也就是说人的敬德程度决定着天命的得失与否。显然,他把民意放在了天命之上,在人事与天命的关系上,提高了人事的作用。所以,他不断告诫统治者:应当以民情为鉴。

周公的敬德保民思想包括许多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在政治上要求统治者明察情况,用贤去奸,不可一味使用暴力,要慎于用刑;二是在道德教育上要求统治者勤于国事,检点自己的言行,加强道德修养,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三是在人性论上,他所论之德是人自身的一种属性,属于我国古代人性论的范畴。以上三者可以分别称为“德治”、“德行”与“德性”,讲的都是修己治人或修己安人之道, 是十分现实的政治、伦理和教育问题。

周公主张“以教育德”。他既讲德,又言教,主张加强对人的教育。他从敬德思想出发,高度重视教育的作用,从而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西周教育提倡文武并重、诸育兼顾,关心民生日用之所需,促进了“六艺”教育的兴起和发展,这都与周公的敬德保民思想分不开。

周公的敬德学说,是他阐述教育作用的重要理论基础。他从德治论出发,阐述了教育的政治作用;从德性论出发,阐述了教育对人后天德

性的作用。这些论述,在中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在中国历史上,是周公最早将教育与德治联系起来,把教育作为治民安人的重要工具。他从历史经验中看到“民情大可见”①,懂得了“小人难保”②的道理,采取了文武兼施的两手来治理国家,即对广大民众, 要以安抚、教化为主,镇压为辅。这就是周公的德治。他告诫周室统治者要“明德慎罚”③,就是治理国家要先教后刑,并且要慎于用刑。他认为,这是周文王振兴王业、奠定灭殷基础的根本原因。他还强调对民众要经常进行训导、告诫、教诲,认为这样治民民就不会弄虚作假,进行欺骗,他还认为,为施行教化,必须使民有所规范,知道言行的准则。因此,他制礼作乐,使大夫以上的人有行为规范。他还提出了“彝教” 的主张,就是主张对国人进行行为规范的教育。“彝教”就是化民成俗的教化活动,目的在于“齐风俗,一民心”,巩固西周王朝的统治。周公还特别注意被征服的殷民的情绪,他反复叮咛周王室注意加强对殷民的教化工作。他在《尚书·康浩》中告诫康叔,要“保殷民”,教化他们成为周朝的“新民”。周公曾对康叔说,如果有人告发周人聚饮,决不能宽容,要全抓起来杀头。而对殷人则不然,因殷人嗜酒成性,所以发现殷人酗酒就不能抓来杀头,而应进行教化。周公之所以严刑禁止周人饮酒,直至杀头,是怕他们染上恶习,重蹈殷人因失德而亡国的覆辙; 他之所以用教化对待殷人酗酒,是怕刑不压众,激起殷人的反抗情绪④ 。周公还主张,对殷人即使非杀不可时,也应“义刑义杀”,就是强调对于殷人,应根据“殷彝”判罪,刑杀要合于义。

周公从德治论出发,把教育看作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重要武器,对中国后来的教育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孔子“为政以德”的主张,《礼记·学记》提出的“化民成俗”、“教学为先”等思想,都是对周公这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在中国,远古的先民把德视为人的本性,故有德性之称。五帝时代认为:“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①,从而认为德性为氏族集体所共有。周公则强调德性的形成要靠教育和个人的努力,把个性修养和教育联系起来。后来,德进一步政治化、伦理化;性则明确指个性。孔子继承周公的思想,提出了“性相近,习相远”这一至关重要的德性理论。从此, 人性论便成为我国古代教育的重要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