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论

古代波斯提出的教育理论,在世界古代前期的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应该说,这一时期的教育理论是不足的。古代波斯在教育理论上的最大贡献是提出了某些心理概念、天生智力和习得智力以及对教师提出了一些严格的资格要求。

在《阿维斯托》中提出了某些心理概念:人的人格由相互依存的活力、自我(人身、身分)、灵魂(更深层的我)、感官和身体(物质) 所组成。他们认为:灵魂(或者心灵)依存于身体的诸种活动,而身体可以靠精神调节得到训练。身体的健康有助于灵魂的健康,反之亦然。因而,宗教教育和体育,两者同样重要。

人还赋有诸种心理动力或者属性,如生命、灵魂、精神、意识、判断、智力、理性、记忆、良知等。对于智力,他们认为有两种:天生智力和习得智力,即自然的智力和养成的智力。在这两种智力中,天生智力更加优越;如果缺乏这种智力,就得主要依靠学习而获得习得智力了。在理想的人那里,这两种智力结合在一起,通过习得智力给个人提供必要的经验,通过天生智力提供适当的“心理”基础,使人发展得更完美。

良知,天生智力中的指导力量,又可以通过习得智力或经验加以强

化或削弱。正是这个指导原理区分着对与错,培育着人的自由意志感。由于这种道德区别感才有了选择的动力,因而,这种要作选择的意志是道德生活的基础,培养这种意志是教育的首要责任。

《阿维斯托》还对教师提出了严格的资格要求,认为理想的教师应掌握知识和学习方法;应有坚定的信心、美德、知足、勇敢、慈爱、真诚、正派、谨慎、良好天性、富于思考、高龄、经验、气质纯洁;应很精通圣典以及圣典注释,品格高尚,宽宏大度,精通神圣法律文本,能够维护权威,是一个全面的人。该经典还号召有学问的人应以当教师为荣,要求各个阶级的人尊敬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