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从史籍记载看,西周的统治者是非常重视教育工作的,并把教育工作纳入了政治的轨道,对官学的管理比较严格,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对后世有一定影响。

①管理体制和视学

西周时期已对官办学校实行分级管理。所谓“国学”,即设在天子或诸侯所在都城的小学和大学,由皇室和侯国的宫廷直接管理;所谓“乡学”,即设在地方各乡、州、党、闾的学校,由地方各级政府分别管理。据史籍记载,西周的统治者对学校教育十分重视,天子或其他重要官员每年都要到学校视学,以示敬学重道;多时每年竟达 4 次,每个季度一次。视学时要举行隆重的礼仪:当日清晨,击鼓聚众;天子到达时,行祭奠之礼;次日行养老之礼,公卿、诸侯、大夫均应邀出席,先祭先老, 后宴众老;作乐歌诗,乞求善言。在视学过程中,除检查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外,有时还亲自为学校师生讲学。

②入学与修业

《大戴礼记·保傅》说:“古者年 8 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覆小节焉。束发(15 岁)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白虎通》认为,此大学之礼,系指王太子的入学年龄。公卿之太子、大夫元士之嫡子,则为 13 岁入小学,20 岁入大学。余子为 15 岁入小学,18 岁入大学。虽然史籍还有不一致的记载,但从中可以看出,西周奴隶制官学已对入学年龄有所规定,入学年龄由于宗法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

③考查与奖惩

根据《礼记·学记》的记载,西周官学已有隔年考查的具体办法: “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戈。”另据《礼记·王制》的记载,在考查中如发现有不受教者,可以告知大乐正,大乐正再告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入学习礼以感化之,如不改变,王亲自视学,以示警告,仍不改变,则迁送远方,终身不齿。乡学的考查工作由乡大夫负责,“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对于奖励,规定无论升于司徒的选士还是升于学的俊士,都可以免除赋役;对于惩罚,规定如发现不受教者,由司徒集合乡中耆老于学中,习礼以感化之,如不改变,从右乡移于左乡或从左乡移于右乡,再不改变,从乡迁至遂(郊),仍不改变,则弃之远方, 终身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