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教育

  1. 寺院教育

寺院是佛教教育的最重要场所。婆罗门教也曾将其寺院既作为宗教

活动场所也作为文化教育园地。但婆罗门教不重视个人修行,寺院较少, 规模不大。佛教认为,芸芸众生在灵魂上是平等的,他们都可以通过修行求得解脱,遂主张凡愿意为僧者都可到寺院修行,不愿意离家而想尊奉佛教者也可以在家修行。于是,广设寺院,进行施教。

佛教徒起初往往飘泊在偏远的地方,常在山洞、林间、墓地、草丛中随地安身。后来才有一些富商为他们准备一些栖身之处,或住在独居修行的僧徒茅舍中;再后来,他们逐渐把这些简陋的处所发展为寺庙。婆罗门教的传统是在家中教育子女,而佛教则要求“出家”修行。“出家”僧侣必须抛弃财产,割断家庭关系,视僧师为亲父。这样,他们常在人烟稠密地区建起拥有数千僧侣的寺院,以后还建有不少数千人以至万人以上的宏伟寺院。据典籍所载,有的寺院僧众达一两万人之多。这些寺院一般都距城镇远近适中,便于僧徒参加活动;并且设备齐全,环境优雅,是修行和学习的好去处。在这里,由成年僧侣监督僧徒学习和修行,它实际上就是佛教学校。

佛教教育与佛教组织相适应,儿童满 8 岁到 12 岁以前,须到寺院举行拜师礼,表示愿意“出家修行”,愿意在清规戒律的束缚下过禁欲生活。这些出家者入寺院就象学生入学一样,须经过严密考察。他们必须没有严重疾病或残疾,必须未曾犯罪和没有道德缺陷,不是奴隶和债务人,心理状态要适于过与世隔绝的生活。因此,他们参加入寺典礼后须由僧侣观察数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收留。他们在学习 12 年期满后,要参加第二次典礼。这次典礼仪式极为隆重,僧徒须经学养丰富和信仰虔诚的 10 名僧人的重重考验,才能成为正式僧侣,习称比丘,就是僧人。多数比丘离寺回家,少数继续留寺学习。继续学习者由两名僧侣负责指导,一名任教义传授,一名任生活监督。在此期间,僧师僧徒共同生活, 彼此切磋,彼此关怀,犹如父子。僧徒侍奉僧师是寺院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学生对教师的尊重,又是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教育管理。僧徒要象仆人侍奉主人一样敬事僧师,要妥当安排僧师的起居、饮食、沐浴等等;不经僧师允许,僧徒不得受人礼赠,不得私自出行;僧师生病, 僧徒须诚敬地侍奉汤药。僧师更须为僧徒讲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关心僧徒的成长和学识长进,并且不得厌倦。僧徒接受这种教育和督导至少 10 年之久,才能承担指导其他比丘的职责。在这里,僧师身体力行是突出的教育特点。

佛教比婆罗门教重视女子教育。婆罗门寺院一般不许女子就学,得到受教育机会的女子极少。佛教则广设尼庵,专收女子,为之讲授教义, 供其学习和修行。入庵的妇女不问种姓和家世,但一般须经两年考验之后才能批准去留。佛教的尼庵就是当时的女子教育机构。修毕尼庵教育的妇女称为比丘尼。个别尼庵在学术上并不逊于寺院。

寺院和尼庵的组织管理比较严密。一般由主持,即院长主持全面工作,另设专职人员负责各项事务。寺院、尼庵不但有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管理人员,而且充满民主气氛。凡重大事件,皆由僧师、僧徒讨论决定,人人享有表示意见的权利,管理人员不得享有特殊待遇。佛教寺院、尼庵的学风纯朴,重视对歪风邪气的防范。寺院规定的制度由僧师僧徒共同遵守,要求僧师以身作则,身体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