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奖惩进行教育

在原始社会,因部落、地域不同,运用奖惩进行教育的作法差别很大。有的部落以启发诱导、表扬、鼓励和放任为主;有的部落以严厉的惩罚和恐吓为主;有的则侧重于劝诫、说服以及树立榜样的方法。

生活在太平洋岛上的马奴斯族人,对儿童的教育方法主要是表扬和宽容。对他们的儿童来说,具有在水中生存的能力是生活的重要需要之一。儿童 3 岁就开始学习游泳,稍长就能撑划较大的独木舟,父母安坐于船的中央。在学习过程中,儿童的每一个进步都不被忽略,及时受到

父母或长辈的表扬。儿童的学习活动从不受到限制或遭受阻拦,从不受责骂,也不会因学不会而苦恼。如果失败,长者则鼓励他继续努力,必要时还会受到保护以免发生危险。非洲查加族人教育孩子则强调恐吓和惩罚。如果母亲制止不了孩子的哭泣,则以鬼怪吓唬之,甚至让较大的孩子藏在树篱下模仿鬼怪的声音。对较大的孩子更施以严厉的惩罚手段,不服管教者可能被关进空寂的小屋,不给他任何食物吃。懒惰的儿童可能在夜间被绑在房柱上。一天两天不给食物吃是对儿童经常的惩罚手段。放牧时玩忽职守的男孩,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脸上被涂粪便,或由其父亲责打 15 棍棒。美国威斯康星州的梅诺米尼人(印第安人)教育孩子的方法明显不同于查加人,他们从不鞭笞孩子,即使惩罚,也是温和的,在盛怒之下也只是将冷水泼在孩子脸上而已。他们相信,责骂和惩罚年幼的儿童,可能使孩子生病甚至死亡。他们常用的教育方法主要是讲故事和劝诫,向儿童讲解什么是良好行为以及不良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

值得指出的是:许多人类学家经过长期对近现代仍处于原始部落阶段的部落的实地考察,发现他们特别喜爱儿童,很少采用体罚的方法教育儿童。格林纳尔博士经过几十年对印第安人的研究后得出结论:印第安人从来不鞭挞他们的孩子;非洲阿肯巴人的性情中突出的特点是爱儿童,尤其是爱幼小的儿童;爱斯基摩人极其疼爱子女,无论孩子们怎么倔强,从不打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