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制礼作乐

先秦文献中关于周公制礼作乐的记载屡见不鲜。《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季文子使太史克对鲁宣公说,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左传·昭公二年》记载,

① 《准南子·汜论训》。

① 《语录·泰伯》。

韩宣子到了鲁国,观书于太史氏后说:“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孔子论及周礼,也常常与周公相联系。这些都说明,周礼与周公有关。

至于西周制礼作乐的时间,古籍亦有明确记载。《尚书大传》在记述周公的政绩时明确指出:“⋯⋯六年制礼作乐⋯⋯”《礼记·明堂位》记载:“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 颁度量而天下服。”上述两处记载完全相符,都是说周公执政后第六年完成了制礼作乐的使命。

周公制礼作乐的内容很广泛。有人说西周是“礼仪三百,威仪三千”, 其实,周王朝的礼仪并不仅限于此。从上文所引《左传·文公十八年》的记载,就包括“观德”、“处事”、“度功”、“食民”等方面的内容。实际上,周公所作之礼,包括西周时期的一系列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这些制度和规范以政治制度为主,同时还包括人们的生活方式、宗教礼仪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规范。周公所作之乐,则不仅包括乐曲, 而且还包括诗歌、舞蹈等内容。

周公制礼作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维护奴隶制度的宗法制和等级制。这就决定了西周教育的阶级性。周公制礼作乐,是对夏、商两代礼乐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他又是勇敢的创新者。周公制礼作乐,使整个礼制由过去的宗教仪式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典章制度与教育手段,开创了灿烂文化与教育的新时代,也为后来世代教育的发展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