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学制问题

1922 年我国制定“壬戍学制”时,完全抄袭了美国的“六一三一三一四”

学制,即小学修业年限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自 1922 年以来,我国学制虽几经修改,却没有什么根本变更。十年浩劫后恢复时几乎又都回到以前原有的状况。

我们知道,美国的“学制”是在美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顺应它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起来的。因此它对美国来说是适合的,顺理成章的。

这里说的“学制”,是“国民教育制度(现在亦作系统)”的简称,指一国整个的“教育制度(或系统)”或“教育结构”。即由哪几级教育及哪些类学校(教育机构)构成的总体,一般包括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级教育与各类学校,形成一个底层大上端小的“金字塔”或者说“宝塔”。目前往往把“学制”用于指某类学校或培训班的“修业期限”,这种例子在报刊上登出的招生广告中俯拾即是,不胜枚举。应该说这种用法是不确切的。故略作说明,加以澄清。

让我们先简要地回溯一下美国学制的形成。美国中小学的“六一三一三” 制,是本世纪初进行教育改革时,根据全国教育协会(NEA)指派的(1912 年)经济教育时间委员会的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建立起来的。19 世纪美国开展普及国民教育运动而办立的“平民学校”(common school),是仿效德国的,修业年限为八年。后来在这种平民学校之上兴办了“中学”(high sch6ol)、按字面直译应为“高学”或“高级学校”,取代了美国原有的中等学校“拉丁文法学校”和“文实学校”。“高”是相对于“低”而言的。在美国正在形成中的“教育阶梯”中,“平民学校”是低一级的教育机构, 是第一级学校,初等学校或者小学,“中学”是高一级的教育机构,是第二级学校或者中等学校。这就是人们捻知的“八一四制”。尽人皆知,在实现普及义务教育的途程中,各国的“国民学校”(national schoo1,在美国即平民学校)教的只是浅显的“3RS”,即“读、写、算”。而中学的教学内容,则加深加广,分学科进行讲授。当时美国的经济教育时间委员会认为小学八年大长,中学四年嫌短,不利于加宽教学内容,提高学业程度。故而该委员会建议将小学缩短成六年,余下的两年加到中学上去,又建议把六年的中学分为两段——初中和高中,修业年限各为三年。于是美国在“八-四制”

之外,又出现了“六-三-三制”。美国的学院(college)教育原是移植英国的,修业年限四年,它原来是结业的,为学制中的最高一级,旨在培养“专业人员”(professional)。然自上世纪后期仿效德国的高等教育开办“研究生院”(graduate school)以后,学院给予的“本科教育”(undergraduate education )或许能成为进研究生院攻读高级学位(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阶梯了。

从历史演变看,欧美的初等和中等教育,原来不仅是有程度之差,而且有性质之别。欧洲民族囱家形成后,教国民本族语言的是初等教育的任务。受中等教育是一种特权,是有门弟和财富家庭的儿童才能够享有的,内容是学拉丁文法,所以称为“拉丁文法学校”,旨在为受高等教育作准备。掌握拉丁文法很不容易,大致需要六或七年的时间。至于高等教育,分为两段, 前一段是受“通艺” (liberal arts,一译“通才”、“通识”、“文科”) 教育,然后进各“科” (faculty,一译“学部”、“系”,但与美国大学中的“系”(depar[ment〕有别)受“专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起先只有法律、医学、神学这三个“专业”,也就只有三个“科”。到了近代,发生了一大变化,就是,学校的教学语言或者说“教学媒介”都采用本族语言了,而不再用“拉丁语”[外语〕。拉丁语于是成了“死语言”。虽然欧洲一些中等学校,如德国的古典文科中学(Gymnasium)。法国的国立中学(lycee),都仍重视“古典语言”(主要是希腊文和拉丁文)的训练。这样就使得初等和中等教育只有程度之分,而无性质之别了。高等教育经过德国洪堡的改革,“大学”这种高等教育机构(一作“高等院校”)仅仅是专业的(profe-ssional ),研究生一级的。即使原来的“艺科”(arts facu1t- y)也升格为专业水平的,专门化的,授予“哲学博士”学位了。在德国,大学只是研究生院水平的。原来“通艺教育”的预备功能,由古典文科中学去负担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出现了技术专科学校( techuical iustitute,一作“学院”)。

这样,就整个学制而言,到了现在我以为可以说呈现这样一个格局,就是,底层是为全民的“普及义务教育”,在于提高所有人民的文化科学素养, 顶端是培养各种高级专门人才(包括各种专业如医、法、工、农、师范、管理等等以及普通文理两科的高深教育)的高等教育,在这两端之间是一个培养大量中级专门人才的阶段,我们姑且把它称之“中级阶段”。这个阶段或者叫“高级中等教育”,或者叫“初级高等教育”,或者叫“中等后教育”, 均无不可。不管现在各国的学制呈现什么差异,我觉得仔细比较分析起来, 可以说都大致呈现这种格局。

从现代“职务结构”(occupational structure)看,学制的这样一种格局是很适合需要的。现代职务结构中顶上的一端是科学家、学者、工程师等高级人才,下边一端是有各种熟练技能的劳动力,横亘在这两者之间的是既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一定实践本领的技术人员。由于各种专门学识的迅速增长,上端和中间这两级人员的比例在增加。研究表明,这两种人员相对于有技能的熟练劳动力来说比例增高,生产率可大大提高。这是二次大战后各国重视这两级人员的培养,尤其是重视中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奥妙所在。“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的最高最后层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可以概括他说是培养“家”(如科学家)、“师”(如医师、工程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等)、“者”(如学者)的。我们称之为“中继阶段”的教育,是

培养“准专业人员的”(guasi-professional),或者概括他说是培养“员”

(如技术员)、“士”(如护士)的。普及义务教育,或基础教育。是全民性的,旨在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科学素质,培养国家公民。同时为走向生活作些准备。

美国的学制,不难看出,“六-三-三”(或“八-四”)制的中小学教育是它的普及义务教育层次,是基础教育。研究生院是它培养各种高级专门人才的层次,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修业门类” (field oi stiJdy ) 达 300 多种。本科教育和大量初级学院的教育。我认为是“中继阶段”,培养大批准专业的中级技术力量。正是从这个角度说,我在开头便说美国的学制对它自身是适合的,顺理成章的。

如前所述,我们现在的学制基本上与美国的是相似的。可是我们实施的是九年普及义务教育,这就产生一个问题:“高中”是做什么的?怎么办? 近几年来我们又发展了“研究生教育”,于是又产生一个问题:“本科教育” 是做什么的?怎么办?看来,亦步亦趋仿照美国历来的学制对我们是不切合实际的,有这样几点:(1)我们实现“高中”“分流”了,并实行“先训练, 后就业”原则。“高中”这一级(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是培养中级技术力量,还是培养育技能的熟练劳动力呢?如果是培养熟练劳动力的,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就业怎么办呢?按“先训练,后就业”的原则,谁对他们进行“先训练”呢?是否恢复过去“艺徒制”的老办法呢?(2)如果“高中”的职业技术教育是培养中级技术力量的,曾有一种说法, 50 年代我们学苏联出现了“中专”(其实建国前就有“中专”), 70、80 年代学美国出现了“大专”。“中专”、“大专”,两者有何程度之差,也就是,两者培养目标有“什么具体不同,课程设置和内容有什么不同呢?怎样清楚地区分这两个层次呢?(3)“大专”是否包括“四年制为大学教育”呢?它培养“中级专门人才”还是“高级专门人才”呢?看来它不包括“四年制的大学教育”

(本科),“大专”和“本科”这两个层次又怎么区分呢?据报载,“当今人才市场的‘吃香度’(一个新名词!),博士不如硕士,硕士不如学士, 本科生不如专科生,专科生不如中专生。”(见《文汇报》, 1989 年 3 月

21 日二版)“研究生教育”的宗旨和任务应是什么呢?

出现上述这些现象,除了它的社会原因(这里不去说它)外,就教育原因说,可以说我们各个层次的教育的宗旨不确定,任务不明确,与现代“职务结构”的对应不切合,层次繁多,重复累赘,不免有些混乱、矛盾。这需要从学制上仔细考虑,把问题弄得条理清晰些。有下面几点设想。

第一,学制的底层是“普及义务教育”阶段,旨在提供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科学素质的“基础教育”,与“职务结构”第一层相应。这一级教育机构无妨干脆名为“基础教育学校”,使它的宗旨确定。这种学校按我国《义务教育法》采取九年一贯制,逐步取消现行“小学”和“初中”的建制。这一级教育应由国家制定规程,责成县教育行政机构负责完成,县的财政预算用于基础教育的我建议不低于 35%,如仍不敷则由省和中央拨给专项补助。要采取步骤把“基础教育学校”教师的训练逐步提高到“四年制大学教育”

(“本科”)水平。要厘定“基础教育”实施的最低规范(包括宗旨、课程、经费、人员、场地、物质设备等等)。不过,看来最迫切的问题,是“普及义务教育”在我国现在究竟需要不需要搞?这个问题我们并未广泛开展讨论和争辩过,所以是不清不楚的。依我的观察,认为不需要大力实施普及义务

教育的恐怕大有人在。这样就没有一致意见,怎么能很好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呢?

第二,现行的“高中”教育是“中继阶段”,培养“中级(为减少我们等级森严的封建等级制气息,我宁愿用“中继”或“中间”等词)技术力量, 与“职务结构”中第二层相对应。但是这一级教育实际办理起来,有几个棘手的问题难于解决。其一,“普通高中”应占的比例问题,占百分之几好? 是明定下来呢,还是设选科,让学生自己来挑选决定呢?其二,物力人力财力问题,按国外经验,办“职业技术”的学校,比“普通”学校费用高得多, 能负担吗?倒不如办“普通”学校,多少还可以学点文化,其三,“中级专门人才”要不要分层次,如现在“大专”和“中专”呢?不过,这个“中继阶段”是非常重要的,应该作为学制中一个“阶段”或“层次”来考虑。

第三,学制的顶端一层,各种“高等教育机构”(或曰“高等院校”) 培养各种“高级专门人才”,与“职务结构”中的第三层相对应。现在我们培养这类人才靠“四年制大学教育”(“本科”,我现在觉得用“四年制大学教育”一词好,而不愿完全袭用美国的术语“本科”一词)呢?还是靠“研究生教育”呢?我曾撰《论本科》一文,主张我国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要有个主于,并认为这主于是“四年制大学教育”。靠研究生教育来培养似乎还有条件。关键的一点,是这四年给予的应为“专业教育”,“专门教育”, 而不是“普通教育”,“通艺[才]教育”。在高等教育的门类中,普通文理两科的教育需占有应有的地位,以利基础研究的开展。文理两科高等教育与“本科”应是普通教育的两个概念,两码事,要区分开,不能混同。我们的研究生教育,我认为目前应严格限于条件较好的高校办,主要培养和充实高校师资,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

学制一经形成后,要更动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牵涉的面大广。上面的设想井没有企图更动我们学制的结构,而只是使各层次的教育宗旨和任务明确具体些,与“职务结构”更相应些,对位些,如此而已。现代“职务结构” 中人力的需要是复杂多样的,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要求教育和训练与社会人力需要一一对应是困难的。因此,错位现象,大才小用,小才大用,此才彼用,彼才此用,是难于避免的。学制也不是万应灵丹。但现代教育和训练都是制度化的,系统化的,总应该尽量从总体上求其合理些,避免教育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