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案件的调查

对事故、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是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找出真正原因,进行妥善处理,制定防范措施的重要依据和必要前提。为此,发生事故、案件后,基层单位应及时认真地进行深入调查。

(一)事故、案件调查的基本要求

调查事故、案件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其基本要求是:

一要及时。发生事故、案件后,基层干部、骨干一定要正确对待,特别是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案件后,要注意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进行调查。一是边调查边报告。事故、案件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的人应主动报告情况,基层干部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赶赴现场查明情况。二是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发生伤亡事故、案件时,基层干部、骨干应迅速组织抢救,该就地抢救的就地抢救,该送医院的及时送往医院。三是要严格控制现场。特别是发生重大车辆亡人事故或恶性案件时,基层干部应严格控制现场,使其保持原来的状况,尽快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查。

二要准确。事故、案件的调查力求准确,特别是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事故、案件,更要深入细致。一是伤亡人数及受伤程度要搞准。二是武器装备损坏程度和丢失数量要搞准。三是与事故、案件有关的其它原因要搞准,如事故、案件的直接责任者、当时当地的客观情况等其它相关因素。三要全面。对事故、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就是要求对其过程进行调查,

即发生前、中、后的所有情况进行调查,既要调查客观原因,又要调查主观

原因;既要调查当事人的情况,又要广泛听取目击者和有关人的看法;既要听汇报,又要到现场察看,切忌以点概面,只听一面之词。

(二)事故、案件调查的一般程序

发生事故、案件后,基层干部应迅速组织调查,一般程序为:

一是成立调查小组。发生重大事故、案件,基层单位一般只参与上级组织的调查,处理一般的事故、案件基层单位应在上级的指示下成立调查小组, 与事故、案件有关的连、排干部或骨干参加。其任务是在营、连党委(支部) 领导下,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二是进行现场察看,调查小组应尽可能在短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查看,并进行必要的取证,要广泛收集原材料和现场技术证据,便于分析和研究。对于一些因技术原因不能调查的内容,要保护好现场,以便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调查提供条件。三是找当事人询问。找事故、案件当事人询问是调查工作的重要一环。因此, 一定要采取多种方法;耐心启发,使其消除思想顾虑,讲真话。询问时,要认真听取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案件时每个细节的叙述,不可忽视任何一句话和当事人每个细小表情变化。四是找现场目击者调查。现场目击者会给事故、案件调查工作提供最有价值的证据。为此,有条件时必须对目击者进行调查, 如有多个目击者,最好分头谈话调查,便于了解真实情况。五是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调查人员对事故、案件调查完毕或进行调查某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将调查情况加以汇总综合。其目的在于统一对事故、案件事实的认定, 确定事故的等级,明确案件的性质,分清事故、案件的责任。其主要方法是采取会议汇报、书面调查报告等,实事求是地反映发生事故、案件的真实情况及对事故的基本看法,对一些不一致意见或被调查者之间反映有出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必要时,可以继续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