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一)《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产生及其意义

《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是关于军队基层建设的标准和原则,是新形势下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科学依据。

我军以“纲要”的形式抓基层始于 1986 年。当时全军各级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根据军委领导关于用两三年时间大力抓基层的指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建设的途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新的经验。但是,由于缺乏全军统一规范的纲领性文献,基层建设中一系列问题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为此,三总部在总结全军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制定了

《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军委批准于 1990 年 1 月首次颁发全军执行,在基层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93 年,根据当时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三总部对《纲要》进行了修订并颁发试行。在《纲要》试行过程中,全军各部队紧紧围绕江泽民主席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这一核心内容,按照江泽民主席“务必抓

好落实,务必使基层建设有一个全面进步”的要求做工作,抓落实。制定规划,用“五句话”统揽;布置任务,用“五句话”指导;检查工作,用“五句话”衡量;总结经验,用“五句话”评价,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全面建设。现行《纲要》是依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原《纲要》的基础上进行充实

和完善、修订而成的,于 1995 年 4 月 17 日经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批准,正式颁发全军执行。这次正式颁布的《纲要》,保持了《纲要》试行稿的主要精神、框架结构、基本要求,对个别规定和文字作了修改,使《纲要》的内容更加充实和完善,规定要求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新《纲要》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和江泽民主席对军队建设的总要求,是在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军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新形势下, 指导基层建设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新的《纲要》吸收了近几年基层建设中行之有效的新鲜经验,做到了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好懂易记,便于掌握和执行。

正式颁发《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是中央军委在新形势下加强军队基层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它使基层建设的方向更明确, 工作思路更清晰,激励机制更完善,领导机关抓基层的工作关系也更顺畅, 有利于基层全面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基层战斗力的提高。

(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的主要内容1、明确了基层建设的标准

这是《纲要》的灵魂和核心部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五句话”总要求。

一是政治合格方面,强调官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忠于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安心服役,爱军习武,忠实履行职责; 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是军事过硬方面,要求基层战斗队思想牢固,战备工作落实,能随时执行作战等紧急任务;军事技术熟练,战术运用灵活,军官胜任本级指挥; 全训单位和专业技术分队年度训练总评成绩在良好以上,担负其他任务的单位能够圆满完成任务。

三是作风优良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言行一致;雷厉风行,勇猛顽强; 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尊于爱兵,拥政爱民。

四是纪律严明方面,要坚决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军容严整; 遵纪守法,奖惩分明;无严重违纪现象,无严重责任事故,无刑事犯罪案件; 无计划外生育。

五是保障有力方面,武器装备达到规定的完好率(在航率);经费、物资管理制度落实,物质文化生活基本设施、设备齐全配套;伙食管理好,吃到食物定量标准,官兵体魄健壮。

2、突出了基层经常性的主要工作

基层建设必须遵循着眼于提高战斗力,坚持从严治军,发扬优良传统, 注重打好基础,加强全面建设的指导原则,按照条令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经常性主要工作。《纲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坚持把军事训练作为经常性的中心工作;二是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三是提高官兵的政治思想觉悟;四是按照条令条例加强行政管理;五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内外关系;六是搞好基层后勤建设;七是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

3、完善了基层建设的激励饥制

多年来,部队热切希望能在基层开展一个全军统一的,得到社会承认的, 把单位和个人都包括在内的争先创优活动。为了调动广大基层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纲要》对基层建设的检查、评比和表彰,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全军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其他基层单位冠以编制名称)和争当优秀士兵的活动。争创先进连队要把着眼点放在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全面建设上;争当优秀士兵要以“四有”军人为目标,以雷锋为榜样。强调开展“双争”活动有利于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两方面的积极性,造成一个群众性地比、学、赶、帮的生动局面,从而完善了基层建设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基层全面建设。

《纲要》明确规定了评选先进连队的时机、评比办法和优秀士兵的条件, 要求:“评定先进连队和优秀十兵,要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照顾。全面建设好的旅团,先进连队的数量可适当增加:先进连队的优秀士兵数量, 可高于其他连队”。《纲要》还对先进连队和优秀士兵的表彰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先进连队,由批准单位颁发总政治部统一设计的奖状,由批准单位通报表彰。对优秀士兵,由批准单位通过地方政府给其家庭寄发总政治部统一设计的喜报,并填写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优秀士兵应按《纪律条令》给予奖励。配备班长、选改专业军士和士兵提干、报考院校等,原则上应从优秀士兵中选拔”。

4、重申了领导机关抓基层建设的主要职责和要求

加强某层建设,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大计,是各级党委、首长和机关的共同责任。《纲要》要求各级领导机关要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在制定政策、下达任务、安排工作;经费和物资的使用;关心爱护使用基层干部;统筹安排基层工作;发挥旅团“一线指挥部”作用;建立领导机关抓基层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着重研究解决带政策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等方面,努力为基层服务。具体的职责和要求:一是树立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思想;二是实行层次领导,按照职责抓基层; 三是在党委、首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机关抓基层的合力;四是改进领导作风和方法。注重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