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依法从严治军的思想

依法从严治军,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坚持的重要治军思想。他认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他在 1975 年刚刚恢复工作不久,第一件事就是抓军队的法规制度建设和整顿,特别是针对“十年动乱”,使我军几十年革命斗争和建设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军队管理松散,问题成堆的状况,及时提出整顿军队的号召,大抓军队制度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他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复强调:“必要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恢复和健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5—6 页)他先后亲自主持制定并颁布了数十种法规制度,使军队管理教育工

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执行法规制度要严。邓小平问志不仅重视制定和完善我军的法规制度, 而且特别强调执行法规制度要严,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他指出:“有了这些章程,我们就有章可循,就能够统一认识,统 一行动。”(《邓小文选》第二卷,第 72 页)”执行规章制度宁可要求严一些,不严就建立不起来。”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11 页)对违反军纪军规的现象,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有赏有罚,有升有降。而且,这种赏罚、升降必须同物质利益联系起来。”要“有法必依,执法心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254 页)

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军的重点来抓。他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我们这个军队,历来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强调自觉遵守革命纪律。不这样,我们能够战胜比我们强大得多的敌人吗?能够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吗?能够加速我军革命比现代化建设吗?”(《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81—82 页)他在突出强调纪律的极端重要性的同时,对如何加强纪律建设也作了充分的论述。他说: “守纪律,上下一致,形成一个整体、己律就从这里出来。要贯彻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还要加强训练。这样才能出纪律,出战斗力。”(《邓小平关于新时期军队建设论述选编》第 134—135 页)要抓好教育,注意把严格管理与耐心说服结合好,要“进一步开展‘四有、三讲、两不怕’活动, 加强作风培养,使部队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第 395 页)“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

律教育和法制教育。”(《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360 页)这些重要论述, 深刻阐明了纪律对于加强军队质量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极端重要性,也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从严治军的关键和重点。

治军要严首先严官,各级领导干部主维护从严治军中既处于执法青的地位,又具有守法者的身份,对落实从严治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我们说治军要严,首先对领导班子要严,对高级干部要严。”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124 页)“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连长、指导员不以身作则,就带不出好兵来; 领导干部不做出好样子,就带不出部队的好风气,就出不了战斗力。”(《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 124 页)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治军带兵的规律, 从根本上阐明了领导与群众的关系。身教是无声的命令,最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其身正,不令亦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在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军队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基层管理教育工作的难度明显增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依法从严治军的思想,坚持依法管理,按章办事,不折不扣地用条令条例规范部队的“四个秩序”;把严格纪律作为从严治军的重点,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增强官兵的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从领导干部严起,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影响和带动部队,把从严治军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