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军民团结,拥政爱民
军民团结,拥政爱民,就是军队要拥护政府,爱护人民,以达到军民团结一致的目的。 1942 年整风时召开的西北局高干和军政干部会议上,军地双方为了克服军民关系上存在的问题,共同商定开展了一个“拥护政府,爱护人民”和“拥护军队”的运动。1943 年 10 月,中共中央基于陕甘宁边区的经验,在《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指示中,正式提出在各个根据地广泛开展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运动。毛泽东在《1945 年的任务》和《1946 年的工作方针》报告中,都把拥政爱民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 由此,在党和毛泽东的关怀下,拥政爱民活动逐步经常化、制度化,形成了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
我军是人民的军队,完全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所以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奋斗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人民要谋取自己的利益,保卫自己的安全,就心须要有一支人民的军队,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人民军队要生存和发展,也必须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求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军民之间这种鱼水相依、血肉相连的关系,决定了必须而且
能够实现军民团兵民是胜利之本。军民团结是我军胜利的力量源泉。“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准能敌。”长期以来,我军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 帮人民所需;尊重地方党委和政府,模范遵守当地政府的法规规定;尊重和爱护人民群众,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处处为群众做好事;视人民如父母, 爱群众如亲人,态度和蔼,举止文明,尊老爱幼;严守群众纪律,维护群众利益,帮助群众生产,当人民群众遇到危险和灾害时,全力以赴,奋勇抢险救灾,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保证了我军从胜利走向胜利。在新的历史时期,虽然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一刻也离不开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因此,必须发扬军民团结,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为管理教育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我军的革命化、现代比、正规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