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测量和评价的基本功能、实施程序与主要原则

  • 基本功能
  1. 定向功能

教育目标体现社会需要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教育测评是以教育目标为依据,判断教育系统的功能是否实现。判断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主要看他是否有效地帮助学生达到教育目标;判断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也是主要看他达到教育目标的程度。这就促使教师和学生在进行教育活动时,必须以教育目标为准绳,保证教育过程朝着目标指引的方向发展。

  1. 鉴定功能

通过教育测量和评价,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成就做出鉴定,选拔社会所需要的各种人才;也能够对教师的教育水平做出鉴定,为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1. 诊断功能

通过教育测量和评价,调查了解或验证教育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并诊断问题存在的原因,为制定解决问题的策略提供依据。

  1. 调节功能

教育测评所获得的大量信息,不仅可以用于选拔人才和人事决策,还能够用于对影响教育系统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协调,使之更恰当地相互配合,以利于教育过程的优化。根据测量和评价信息,教师可以调整自己的教学内容、方法、程序,以利于学生达到教育目标;学生可以调整自己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教育管理部门可以制定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1. 激励功能

教育测评是对教师的劳动成果和学生的学习成果的一种鉴定与评价,能够给人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也会对人产生压力或动力,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的热情,激励他们以更多的精力投入教育活动。

  1. 教学功能

教育测量和评价除了能够为协调和控制教育过程提供信息之外,本身也可以作为帮助学生达到教育目标的一种有效手段。测评的内容一般都是教学的重点;在测评过程中,学生对这些重点内容会进一步地记忆、思维、强化, 从而会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学习成果。由于激励功能的存在,教育测评的这种教学功能有时甚至比其他的教学手段更加有效。

  1. 交流功能

只有在参加教育测量和评价活动的有关人员对测评的标准有一致认识的前提下,测评活动才能顺利展开,并获得预期的成果。统一认识的过程就是一个同行交流的过程。在总结教育经验时,利用教育测量和评价对教育活动的全面、系统和客观的描述、评价,有利于使经验更为客观、科学,因而也更有说服力,更便于经验的交流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