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化学教育目标的制订

一 化学教育目标的结构框架

在制订化学教育目标时,要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学生、教学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到化学教育目标在内容、类别、学习水平上的不同,并要符合教育目标制订的具体原则。从上述要求出发,试提出化学教育目标的结构框架。其要点如下:

  1. 以化学知识和实验技能教学的内容及其学习水平分类为目标系统的主要载体,情感领域目标要结合知识和技能教学的具体内容制订。

  2. 以化学知识结构为目标系统结构的依据,即目标的前后序列服从化学知识的结构序列。目前,主要是以化学教材中的知识序列为目标系统的结构依据;实验技能领域目标的结构序列服从知识结构序列。

  3. 要根据化学知识结构和教学评价的要求,划分合适的教学单元,确定单元内所含知识、技能点的学习水平,作为学生的到达目标,指导每一个知识、技能点的学习;整个单元对学生在能力和情感方面的要求,作为方向目标提出,指导全单元的学习。

  4. 教授目标和学习目标分列。学习目标要涵盖单元内知识、技能、能力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准备目标、(课堂)完成目标、(课后)提高目标, 使学生明确学习要求及其计划安排;教授目标要包含学习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围绕课堂教学的完成目标,确定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的具体要求,以保证完成目标的实现。

  5. 情感领域的目标,以体验目标的形式,只出现在教授目标中,要求教师在进行知识、技能教学的同时,采用适当的方法,引起学生内在的情感体验,以达到情感教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