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具体内容

由于目前对情感领域本身还没有一个公认和一致的明确界定,用“兴趣”、“态度”、“欣赏”、“价值观”、“情绪”、“意向”或“倾向” 等术语所表达的内容相当空泛。对情感领域化学教育目标的具体内容也是看法不一。有人从情感和意志两个方面制订了 11 个具体的情感领域目标①。

我们认为,按照情感领域的一般意义和化学教育的具体特点,可将情感领域化学教育目标的具体内容分为以下 3 个部分:

1.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与科学方法论物质观;

运动观;

对立统一观; 质量互变观;

内因与外因——宏观化学现象与微观化学本质的关系、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制法、用途之间的关系;

共性和个性、个别与一般——典型元素与元素族的关系; 分析与综合方法;

归纳与演绎方法; 实验方法;

抽象与概括方法。2.价值观念

爱祖国、爱社会主义;

爱科学、欣赏化学中的美;

了解化学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作用; 对化学学习的兴趣。

3.科学态度

① 周天齐:化学教学中情感领域教学目标的检测和评价,化学教育,1991 年第 1 期。

实事求是;

理论联系实际;

坚韧不拔的学习意志; 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以化学实验为基础。

上述三类情感领域化学教育目标各有其不同特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与科学方法论目标主要与学生的认识有关,但又不同于认知领域目标中对具体化学知识的认识,而是更高层次上对事物的一般规律的认识,即哲学认识; 这种认识对形成世界观和方法论直接相关,因而将这些目标区别于认知领域而划归为情感领域可能更合适些。价值观念目标主要与学生在化学学习中的情感体验有关,学生对化学学习的兴趣实际上是以对化学学科的价值的认识及学习过程中好奇心的满足为基础的。科学态度目标则与学生的态度、意志等个性倾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