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认知领域化学教育目标的学习水平分类

一 认知领域化学教育目标分类的意义

我们已经知道,化学教育目标按其内容可以分为认知、情感、动作技能三大领域。但是,化学知识教学及知识学习过程中有关能力的培养,毕竟是化学教学内容的主体。因而,认知领域的化学教育目标也是化学教育目标的主要内容,并且是制订其他领域目标的基础。所以,要制订化学教育目标首先要解决认知领域化学教育目标的制订问题。

在化学教学实际中,对知识教学的要求还是比较具体和明确的。制订认知领域化学教育目标的关键,是要解决能力培养要求的具体化问题。

能力是指人们能够顺利完成某种活动的心理特性,可以看作一种能够将知识运用于新问题或新情境的本领。具备知识和能够运用知识,是能力这种心理特性所不可缺少的两个要素。“无知必定无能”,因为不具备某种知识, 就谈不上对它的运用;“有知未必有能”,因为虽然具备了某种知识,但不知如何运用,仍然不能解决新问题。可见,知识和能力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能力的核心是人们为达到特定目标而组织和改组材料的心智活动过程。知识学习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复杂的智力活动过程。没有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智力,就很难正确、有效而迅速地掌握知识,所以,智力发展水平是知识学习的基础;反之,智力的发展或能力培养又是在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实现的。我们认为,可以将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看作同一学习活动的两种不同指向: 当学习指向学习者内部时,表现为知识的掌握;当学习指向学习者外部时, 则表现为学习问题的解决,即知识的运用或能力培养。因而,在教学过程中, 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应当统一实现。

化学教学中能力培养要求,可以体现在对化学知识的学习水平的要求上。学生的能力或智力发展水平可以通过观察学生能否在不同的水平上运用这些知识解决问题的方式来测量,而学生运用知识的水平又是和他们掌握知识的水平紧密联系的。学生掌握知识的水平越高,运用知识的可能性就越大, 其能力发展水平就越高。知识的掌握水平一般是和知识学习的难易、深浅联系在一起的,所学习的知识越深或越难,要求学生进行的智力活动越复杂, 对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的要求也就越高。因此,当学生掌握了较深或较难的知识后,我们可以认为他具备了相应的智力或能力发展水平。

这样,认知领域化学教育目标对知识和能力的双向要求,可以统一体现在对化学知识教学的要求之中。知识传授的要求,体现在知识的内容上,能力培养要求体现在知识的学习水平上。能力培养要求的具体化,通过确定知识的学习水平而得以实现。那么怎样确定知识的学习水平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正是讨论认知领域化学教育目标的学习水平分类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