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债券的偿还方式

(一)到期偿还、期中偿还和展期偿还

到期偿还也叫满期偿还,是指按发行债券时规定的还本时间,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本金的偿债方式。我国发行的许多企业债券和 3 年期国库券、5 年期国库券等,都是在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的。采用到期偿还,手续简便,计算方法简单。但如果债券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考虑到不一定全部在到期日还本,就必须在发行前规定特殊的还本条款,采用期中偿还甚至延期偿还。

期中偿还也叫中途偿还,是指在债券最终到期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偿债方式。它包括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两种形式,而且在偿还的具体时间上,又有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的区别。期中偿还的目的主要在于分散债务人到期一次还本的压力,同时在某些情况下也有利于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

力。此外,还要对债券的宽限期、偿还率等事先作出规定。债券宽限期是债券发行后不允许提前偿还、转换的时间,它一般是根据债券偿还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偿还率是指每次偿还的债务金额占发行额的比例。比如,我国 1981

年至 1984 年发行的国债,个人购买的部分其实际宽限期为 5 年,从发行后的

第六年开始分 5 年作 5 次偿还,每次偿还发行额的 20%,也就是偿还率为 20

%。

展期偿还是指在债券期满后又延长原规定的还本付息日期的偿债方式, 属于延期偿还的一种情况。它适用的场合通常是发行一种附设延期售回条款的债券,这种债券赋予投资者在债券到期后继续按原定利率持有债券直到一个指定日期或者几个指定日期中的一个日期的权利。延期售回方式对发行者和投资人都有一定的吸引力,它使发行人在需要继续发行债券和投资者愿意继续购买时省去新发债券的麻烦,也使投资者可以据此灵活地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延期偿还的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还,亦不能或者不便借新债还旧债,于是征得债券持有者同意,将到期债券予以延期。

(二)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

在期中偿还情况下,视偿还本金的额度,有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两种。部分偿还是指从债券发行日起,经过一定宽限期后,按发行额的一定比例, 陆续偿还,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不同期限的债券其宽限期可能不一样, 如日本公司债的宽限期曾定为:15 年债券的宽限期为 8 年,12 年债券的宽限期为 5 年,10 年债券的宽限期为 3 年,7 年和 6 年债券的宽限期均为 2 年。这样设置的目的也是为了保证这类债券投资的长期性。采用部分偿还方式, 减轻了债券发行人一次偿还的负担。

全额偿还是指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全部本金。债券发行人采用全额偿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目的:其一,债券发行后因各种原因,债务人拥有的资金过剩,从而将债务本金全额偿还后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利息。其二,债券发行后市场利率下降,从而原发行的债券利率过高。如果提前偿还原来发行的全部债券,再发行较低利率的新债,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三)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

定时偿还亦称定期偿还,它是指债券宽限期过后,分次在规定的日期, 按一定的偿还率偿还本金。一般的做法是在每次利息支付日,连同利息一并向投资者偿还一部分本金,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如日本曾发行的 10 年期

国债,最初 3 年为宽限期,从发行后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每年偿还发行额的 3%,到债券期满时还清余额。定时偿还可以使债券有一个平均偿还年限。在定时偿还中,偿还日期、偿还率、具体偿还方式(如以什么办法决定各张债券的先后偿还次序)等等,一般在发行债券时已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说明。

随时偿还也称任意偿还,是指债券宽限期过后,发行人可以自由决定偿还时间,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采用这种方式,债券发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有利的时机偿还债务,因而对发行人较有利。比如,当市场利率急剧降低并较大幅度地低于未到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时,发行人便可以从市场上以低利率借入资金偿还原来高利率债券,从而降低筹资成本。但反过来,这种情况下往往使债券投资者蒙受损失,因为其失去了将债券持有到期获得高利率的权利。因此,有的国家对采用随时偿还作了专门规定,设立了一些限制性条款。

(四)抽签偿还和买入注销

抽签偿还是指在期满前偿还一部分债券时,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应偿还债券的号码。抽签偿还有一次性抽签和分次抽签两种,前者是对发行的债券在到期前的某个时间集中一次抽签以决定各次还本债券号码,后者是对发行的债券按分批还本次数定期抽签以确定还本债券号码。采用抽签还本方式,债券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要规定抽签方式,对中签债券则应按规定的偿还日予以清偿。而债券持有者中签后,亦要按规定接受偿还,未中签则不能得到清偿。

买入注销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中购回自己发行的债券而注销债务。二级市场上债券价格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因此,债券发行人采用这种偿还方式要选择适当的时机,一般是在债券的市场价格较低的时候进行。买入注销方式使债券发行人在清偿债务方面有了主动性,而同时又不损害债券持有者的利益,因为市场上债券转让遵循买卖自愿的原则。在许多国家,买入注销成为政府债券的一种偿还方式,政府以结余的资金通过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在二级市场上陆续收购国债,当这种国债到期时,大部分已被政府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