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的国际债券

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当时,在改革开放的政策

指导下,为利用国外资金,加快我国的建设步伐,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率先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债券的形式筹资。1982 年 1 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资本市场上发行了 100 亿日元的债券,期限 12 年,利率

8.7%,采用私募方式发行。随后,在 80 年代中后期,福建投资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政部、交通银行等,也先后在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伦敦发行国际债券,发行币种包括日元、港元、德国马克、美元等,期限均为中、长期,最短的 5 年,最长的 12 年,绝大多数采用公募方式发行。90 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债券信用等级在不断上升。特别是 1996 年,我国政府成功地在美国市场发行 100 年期扬基债券, 极大地提高了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在国际资本市场确定了我国主权信用债券的较高地位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