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债券的种类
一般来说,国际债券分两类,一是外国债券,二是欧洲债券。
(一)外国债券
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它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在一个国家,债券的面值货币和发行市场则属于另一个国家。有些国家将在该国发行的外国债券赋予特别的名称,比如,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扬基债券,它是由非美国居民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吸收美国资金的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称为武士债券,它是外国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
外国债券市场是一种传统的国际债券市场,外国债券的发行在 19 世纪初
就已经盛行了。从 19 世纪至 20 世纪初,英国伦敦曾是当时世界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外国债券的发行也大多集中于该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金融的关键货币由英镑转为美元,外国债券的发行中心也从伦敦转移到纽约,吸引了各国企业到美国筹措长期资本,于是美元大量外流,结果造成美元汇率上升和美国国际收支恶化。鉴于这种情况,美国在 60 年代实施利息平衡税,对美国居住者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购买外国债券征税。以后,出现了欧洲债券市场并取得快速发展,目前已在国际资本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二)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它的特点是债券发行者、债券发行地点和债券面值所使用的货币可以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由于它不以发行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故也称无国籍债券。欧洲债券票面使用的货币一般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主要为美元,其次还有德国马克、英镑、日元等,也有使用复合货币单位的, 如欧洲货币单位或特别提款权。
欧洲债券和外国债券在很多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如在发行方式方面,外国债券一般由发行地所在国的证券公司、金融机构承销,而欧洲债券则由一家或几家大银行牵头,组成十几家或几十家国际性银行在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同时办理经销。在发行法律方面,外国债券的发行受发行地所在国有关法规的管制和约束,并且必须经官方主管机构批准,而欧洲债券在法律上所受的限制比外国债券宽松得多,它不需要官方主管机构的批准,也不受货币发行国有关法令的管制和约束。在发行纳税方面,外国债券受发行地所在国税法管制,而欧洲债券的预扣税一般可以豁免,投资者的利息收入也免缴所得税。
欧洲债券是在 60 年代初期随着欧洲货币市场的形成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到 70 年代中期,欧洲债券已初具规模。80 年代以来,欧洲债券的发展更快。据统计,1976 年国际债券发行总额中,外国债券占 56%,欧洲债券占44%,而在 1983 年,欧洲债券升至 64%,外国债券则降为 36%。目前,欧洲债券已成为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的一个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