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债券

国家债券是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通常国家债券简称为国债,或国债券。

(一)国债的分类1.按偿还期限分类

国债的偿还期限是国债的存续时间,依此为标准,习惯上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为 1 年或 1 年以内的国债, 它具有周转期短及流动性强的特点,在货币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政府发行短期国债,一般是应付国库暂时的入不敷出之需。在国际上,短期国债的常见形式是国库券,国库券是由政府发行用于弥补临时收支差额的一种债券。我国 80 年代以来也曾使用国库券的名称,但它与发达国家所指的短期国债不

同,很多的偿还期是超过 1 年的。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国债。政府发行中期国债筹集的资金或用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作临时周转。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 10 年或 10 年以上的国债。长期国债由于期限长,政府短期内无筹资履约偿还之负担,且可以较长时期占用国债认购者的资金,所以常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长期国债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短期国债、中期国债以及长期国债都属于有期国债,在国债发展史上, 还曾经出现过一种无期国债,这种国债在发行之时并未规定还本期限,债权人平时仅有权按期索取利息,而无权要求清偿,但政府可以随时从市场上买入而将其注销。

  1. 按资金用途分类

政府通过国债筹集的收入,可用于各项开支。根据举借国债对其使用方向的规定,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的国债。政府收支不平衡是一个经常可能出现的现象,如果支出大于收入,便产生赤字。弥补赤字的手段有多种,除了举借国债外,还有增加税收、向中央银行透支、动用历年结余等。增加税收会加重社会负担,易引起人们的反对,而且增税还有一个法律程序问题,不是政府临时增加收入的权宜之计;向中央银行透支容易扩张货币供应量,通货膨胀会加剧;动用历年结余得视政府过去年度收支情况,若无结余,此手段也无法运用。因此,发行国债常被政府用作弥补赤字的主要方式。建设国债是指发债筹措的资金用于建设项目。政府的职能有多种,它在社会经济中往往要承担一些大型基础性项目的投资,如修建铁路和公路,这些项目耗资十分巨大,因此常由政府通过举借债务筹集专项资金来建设。战争国债专指

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国债。战争时期,军费开支庞大,在用其它方法已无法再筹集到资金的时候,政府就有可能以发行国债来弥补。特种国债是指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政府有时为了某个特殊的社会目的而需要大量资金,为此也有可能举借国债。

  1. 按流通与否分类

流通性是债券的特征之一,当然也是国债的基本特点,但是,也有一些国债是不能流通的,因此国债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流通国债是指可以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这种国债的特征是自由认购,自由转让, 通常不记名,转让价格取决于对该国债的供给与需求。流通国债的转让一般是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在不少国家,流通国债占据了国债发行量中的大部分,非流通国债是指不允许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这种国债不能自由转让,它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非流通国债吸收资金,有的以个人为目标,有的以一些特殊的机构为对象。以个人为目标的非流通国债,一般是吸收个人小额储蓄资金,故有时称之为储蓄债券。

  1. 按发行本位分类

国债券有一定的面值,有面值就需要有某种计量单位。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这里的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实物债券是专指具有实物票券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券的债券

(如记帐式债券)相对应,而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如国民党政府曾于 1941 年随田赋征实而征购粮食,除付给少量现款外,搭发粮食库券。政府发行实物国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货币经济不发达时,实物交易占主导地位。二是虽然在货币经济为主的年代,但币值不稳定,为维持债信,增强国债吸引力,发行实物国债。货币国债是指以某种货币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货币国债又可以进一步分为本币国债和外币国债,本币国债以本国本位币为面值发行,外币国债以外国货币为本位而发行。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债属于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已非常少见。

(二)我国的国债

1949 年建国以后,我国国债发行基本上分为两个阶段,50 年代是第一阶段,80 年代以来是第二阶段。50 年代,我国发行过两种国债:一种是 1950 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当时一方面我国刚解放,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有限;另一方面要继续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还要恢复和发展经济,财政支出较大,同时通货膨胀情况也比较严重。于是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举借折实公债,其发行对象是城市工商业者、城乡殷实富户和富有的退职人员,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可自愿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募集与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每分公债应折的金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每旬公布一次。另一种是 1954 年至 1958 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以后,为了加速国家经济建设,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于 1954 年开始连续发行建设公债,一共发行了 5 次,发行

对象是社会各阶层人士。在 60 年代和 70 年代,我国停止发行国债。进入 80 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 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下降,部门、企业和个人占的比重在上升, 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债特点来调节经济,中央政府自 1981 年恢复发行国债。1981 年至 1997 年,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有:

  1. 国库券

国库券起源于英国,属于一种弥补国库短期收支差额的政府债券。在西方国家,国库券利率是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的集中反映,同时,它又极富流动性,有广大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和变现都很方便。我国习惯把短期国债、长期国债都叫做国库券。

我国发行国库券始于 1981 年,以后基本上每年都发行。它的情况大致是:第一,80 年代早期和中期,国库券发行对象主要是企业、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个人,1989 年开始,对有些单位定向发行的国库券, 改名为特种国债。第二,1981 年至 1984 年间发行的国库券,期限为 5~9 年, 即发行后的第六年起分 5 年作 5 次偿还,每年偿还发行额的 20%。以后年份

的国库券则多为 3 年期或 5 年期,1994 年发行了更短期限的,如 2 年期、1

年期和半年期。 1996 年首次发行了 10 年期、7 年期的长期债和 3 个月的短期债。第三,向个人发行的国库券利率基本上随银行利率制定,一般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一至两个百分点。在通货膨胀率较高时,国库券一般也用保值办法。向单位发行的国库券利率在 80 年代初期则定得较低。从实际情况

看,利率最高的为 1993 年第三期国库券 15.86%,最低的是 1981 年至 1984 年向单位发行的国库券 4%。第四,国库券的发行额逐年增加,1984 年以前每年大约 40 多亿元,1985 年至 1987 年每年大约 60 多亿元,1988 年和 1990

年每年大约 90 多亿元(其中 1989 年为 56 亿元),1991 年将近 200 亿元,

1992 年近 400 亿元,1993 年约为 315 亿元,1994 年约为 1120 亿元,1997 年约为 2000 亿元。第五,1985 年以前规定,国库券不能自由买卖。1985~ 1987 年则进行了国库券贴现和抵押贷款工作,1988 年开始分两批在全国 60 个城市进行国库券转让试点,1990 年国库券转让市场全面放开。

  1.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只发行过一次。1987 年国家建设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预算内资金不足,而预算外资金大量增长。为了调整投资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财政部决定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该债券共发行54 亿元,其中单位认购的约占 90%,个人认购的占 10%,期限 3 年,对单位发行的利率为 6%,对个人发行的利率为 10.5%。

  1. 国家建设债券

该债券性质类似于上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于 1988 年发行过一次。国家

建设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城市居民、基金会组织以及金融机构,期限 2 年,利率为 9.5%,实际发行 30.54 亿元,筹集的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1. 财政债券

财政债券是国家为筹集建设资金,弥补财政赤字所发行的一种债券,我国至今已发行过多次,第一次是在 1988 年。财政债券的发行对象是各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券面形式采取人民银行代债务方发给财政债券收据,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流通转让。1988 年财政债券有两种:一种是 2 年期,利率 8%,发行了 56.142 亿元;另一种是 5 年期,利率7.5%,发行了 9.65 亿元。1990 年财政债券为 5 年期,利率 10%,发行了

71.09 亿元。1991 年财政债券期限为 5 年,利率 9%,发行了 64.63 亿元。5.特种债券

特种债券也称特种国债,是由国库券派生而来的,一共发行过三次,目的是解决政府资金的不平衡,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特种国债的发行对象为经

济条件较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金融机构、企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待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部车辆购置附加基金管理机构。券面采取收款单形式,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流通。1989 年特种国债为 5 年期,利率 15%,发行了 42.84 亿元。1990 年特种国债亦为 5 年期,利率 15%,发行了 32.68 亿元。1991 年特种国债仍为 5 年期,但利率降为 9%, 发行了 17.21 亿元。

  1. 保值债券

保值债券又称保值公债,它的出台是在 80 年代后期我国面临较严重的通

货膨胀之时。当时为了吸引资金,稳定通货,增加财政资金,财政部于 1989 年发行了这种带有保值补贴的国债。保值公债的发行对象是城乡职工、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以及有条件的某些公司,期限为 3 年,

利率随人民银行规定的 3 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浮动,加保值贴补率,外加一个百分点。票面为实物券形式,有面额,不记名,不挂失,可以向银行抵押,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场所转让,计划发行额为 120 亿元,1989 年未发行完的部分,后转为 1990 年继续发行,实际共发行约 125 亿元。

  1. 基本建设债券

基本建设债券不是标准化的国债,因为不是由中央政府直接发行的,而是由政府所属机构发行的,是一种政府机构债。80 年代后期,我国进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对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基金管理制, 组建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公司所需投资资金一部分从国家预算内列支,不足部分可发行债券筹集,债券到期时由公司还本付息。基本建设债券一共发行了两次,发行主体是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铁道部等一些机构。1988 年基本建设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期限为 5 年,利率 7.5%,发行后可以上市转让,可以在金融机构之间抵押,计划额为 80 亿元。1989 年基本建设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城乡个人,期限 3 年,利率按高于 3 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一个百分点加保值贴

补率计算,债券不记名,不挂失,可以流通转让,计划发行额为 55 亿元。8.转换债券

转换债券是一种将到期旧债转换成新债的国债。我国在 1990 年至 1992

年连续发行 3 年,具体是将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持有的本年到期的国债转换为等额新债。1990 年转换债券期限为 5 年,利率 8%,共发行

150.04 亿元。1991 年转换债券是将 1982 年至 1984 年发行、1986 年和 1988 年发行而于 1991 年到期的单位持有的国库券转换为等额的 5 年期新债,年利率为 8%,共发行 70.83 亿元。1992 年转换债券是将单位持有的 1983 年、1984年和 1987 年发行而在 1992 年到期的国库券转换为等额的 5 年期新债,年利率亦为 8%。转换债券到期后,单位持原国债的收款单到原签发银行办理还本付息,本金照还,利息分前后两期计算,即发行转换债券以前的国库券利息按原定利率计算,发行转换债券以后的利息,按原本金的新定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