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发行及交易的咨询、策划、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其他配套服务,证券资信评估服务,证券集中保管,证券清算交割服务,证券登记过户服务,证券融资以及经证券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业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证券服务机构的设立除了按照工商管理法规的要求办理外,还必须得到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非证券服务机构不得从事证券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