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众股

公众股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公众股有两种基本形式: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一)公司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 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股票上市 6 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须说明的是,公司职工股和内部职工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国进行股份试点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1993 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的审批和发行。

(二)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在社会募集方式情况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余部分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因此,公司内部职工以外的个人认购的股份,就构成了社会公众股。《公司法》还规定, 社会募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