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学习模式

推理学习模式要求学生必须具备大量的原有知识,其学习的心理过程是:在认知结构中找到同化新规律的原有有关知识,经过分析、推理思维过程,使新知识与原有有关知识联系起来,找到地理事物间本质的联系,概括出新判断,然后,再在运用过程中,通过例子检验新规律、同时也检验和加深学生对地理规律的理解、掌握水平。

推理学习模式 - 图1

此模式适用于年龄较大的学生,适合于教较抽象的地理知识。高年级的学生在他们的认知结构中已有一定量的原有知识,能够用于同化新知识。推理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思维过程,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能使地理知识系统化, 这样就使地理知识得到了迁移。所以推理学习模式对发展学生的能力和智力起到重要作用。推理学习模式中例子的作用是帮助学生检验、证实地理规律, 同时也帮助学生掌握地理规律、检验地理规律的掌握程度。推理学习模式是由规律到例子的学习心理过程。

以上两种学习模式的本质区别在于:

  1. 两种学习模式的学习条件不同。发现学习模式是在学生认知结构中缺乏同化新规律的原有有关知识的条件下进行的。推理学习模式是在学生认知结构中存在足够同化新规律的原有有关知识的条件下进行的。

  2. 心理过程不同。发现学习模式是由例子到规律的认知心理过程,而推理学习模式是由规律到例子的认知心理过程。

  3. 思维过程不同。发现学习模式的思维过程是在感知地理表象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比较、发现地理事物的本质联系,再经抽象、概括作出新判断的思维过程。推理学习模式的思维过程是在原有有关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得到新判断的思维过程。

  4. 例子的作用不同。发现学习模式中例子的作用是帮助学生发现地理规律。推理学习模式中例子的作用是用来检验、证实、运用地理规律。

  5. 适应的对象不同。发现学习模式适用于年龄较小的学生,适合于教比较具体的地理规律。推理学习模式适用于年龄较大的学生,适合于教比较抽象的地理规律。

在地理教学实践中,两种学生心理过程模式要根据具体的教材内容、具体的教学情况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