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着手教材改革,确定选用课本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后,十分重视教材的改革。1949 年 12 月马叙伦部长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全国教育的制度,各级学校的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师资等等,都要求一个彻底的,同时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变革和解决。”会议决定加强教科书编审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确定新教育的方针为“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

1950 年 7 月,教育部制订了《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草案)》,其中的《小学算术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规定了小学算术的培养目标,五个学年的笔算和珠算内容,以及教学要点。这份《暂行标准(草案)》基本体现了新教育的方针。首先,用五年的时间学完原来六年的小学算术内容,这本身就是一次重大改革,这样就便于使劳动人民的子女受到完全的初等教育。其次, 在培养目标中增加“训练儿童善于运用思考、推理、分析、综合和钻研问题的方法和习惯,”以及“培养儿童爱国主义思想,并加强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的国民公德。”说明《暂行标准(草案)》不仅重视算术知识的教学, 还重视培养能力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此外在内容的编排上注意循序渐进, 每学期各有重点,加强心算,为笔算打好基础,文字应用题适当推迟出现, 并且强调内容要和新社会工农生活的实际情况和迫切需要相符合,也都体现了改革的精神。随后在北京市组织人力编写了实验教材。1951 年秋在北京市6 所小学进行实验,初步取得较好的效果。

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全国范围说,没有统一的算术教材。在老解放区, 如西北、东北、华北等大区,40 年代末已经分别编辑出版了初小和高小算术课本,继续在本区使用。新解放地区大部分临时选用原大东书局出版的俞子夷编写的初小和高小算术课本。1950 年 7 月,中央教育部决定从秋季起全国选用两套算术课本,一套为刘松涛等编写的由华北人民政府审定的老解放区课本,另一套为俞子夷编写的原大东书局出版的课本。1951 年 4 月,教育部决定秋季全部换用俞子夷编写的课本。但这套课本因为是旧课本,存在着编排不够系统,应用题联系实际不够等缺点,1952 年决定对这套课本加以修改。高小 1—4 册由俞子夷修改,初小 5—8 册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力量修改。在修改中都吸收了苏联算术课本中的一些经验。这样就忽视了老解放区的教育经验和华北大区算术课本的优点,偏离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确定的教育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