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对发现法的评价
自发现法问世以来,国外对这种方法有各种各样的评价。除了象前面介绍的发现法的倡导者所指出的一些优点以外,也有不少人提出意见。
有些人对发现法持反对的态度。例如,美国心理学家加涅不相信只要使学生掌握思考方法,就可以培养起能力。他强调教学要使学生掌握大量有组织的知识,教师要给以充分指导,使学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学习。美国另一心理学家奥苏博则认为,大多数学习应当是学生主动解决问题,但必须由教师建立一个系统的序列和方式。他认为听讲也可以是一个智力上主动的过程,而在探究的情境中学生也可能是被动的。
也有人认为发现法有它的适用范围,不能作为唯一的一种教学方法。苏联教学法专家巴班斯基曾指出,这种方法花的教学时间多,在培养一些不复杂的技能技巧时作用是不大的。美国的小学数学教学法研究工作者恩德希尔认为,在教学新概念和一般概括性知识时可以用这种方法,而关于概念的名称、符号表示法仍需要教师予以讲解,而且在发现新知识以后,还要适当地通过讲解法复述概念,指出它的属性,以及计算方法的一些细节(如进位加法要说明竖式具体怎样加,注意哪些事项)等。日本福冈大学秋山俊夫根据
日本的试验,认为发现法对于具体运思阶段后期至形式运思阶段前期的学生
(十岁左右——十二岁左右)比较有效,但也认为要花费时间和劳力。
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运用发现法,还没有完整的经验,有待于进一步试验研究。
(本文原载于《小学数学教师》1983 年第 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