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对发展思维能力的基本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届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中有关发展学生思维能力的规定基本相同,即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这里所讲的逻辑思维主要是指形式逻辑思维。从国家教委 1992 年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中看得更清楚。其中明确提出,“结合有关内容的教学, 培养学生进行初步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对简单的问题进行判断、推理,逐步学会有条理、有根据地思考问题;同时注意思维的敏捷和灵活。”这表明,在小学阶段主要是培养学生初步的形式逻辑思维能力,同时也注意培养学生的一些良好的思维品质。
为什么在小学以培养初步的形式逻辑思维能力为主呢?个人体会有以下两点。
(一)从数学的特点看:数学具有抽象性和逻辑严密性。数学本身是由许多判断组成的确定体系。这些判断都是由数学术语和逻辑术语以及相应的符号所表示的语句来表达的,并且借助逻辑推理由一些判断形成新的判断。而这些判断的总和就构成了数学这门科学。小学数学内容虽然比较简单,也没有严格的推理论证,但都是经过人们抽象、概括、判断、推理、论证得出的真正的科学结论,只是不给学生进行严密的合乎逻辑的论证。即使这样, 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判断、推理。这就为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从小学生的思维特点看:小学生正处在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的阶段。特别是中、高年级,学生的抽象思维发生了“飞跃”或“质变”。具体地说,10—11 岁学生开始能逐步分出概念的本质特征,能初步掌握比较科学的定义,能领会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也能独立进行一些简单的逻辑分析,并进行间接的推理(即由几个判断推出新的判断)。因此可以说,这一阶段正是发展学生形式逻辑思维的有利时期。
由此可以看出,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中提出培养学生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既符合数学学科的特点,又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
有人一度提出,小学数学的教学目的之一是发展学生的创造思维。这一点值得商榷。第一,根据心理学研究,创造思维是人们思维活动的高级过程。它有普通思维的特点,例如在解问题时,也有提出问题、明确问题、提出假设、检验假设等阶段。但是不同之处在于有想象的参与。另外,创造思维往往是逻辑思维的简缩。从多数学生来说,如果没有良好的逻辑思维的训练, 很难发展创造思维。也就是说,发展创造思维首先要有逻辑思维做基础。其次,人们的一般思维活动中也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思维的因素。可以说,发展
逻辑思维,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含着发展思维的创造性品质。但是如果把创造思维作为基本要求提出来,对小学生说就要求太高了。此外,由于创造思维这一过程本身比较复杂,心理学的分析研究还很不充分,还难以具体说明它的内涵,要在小学里提出明确具体的教学要求就更困难了。
也有人强调小学数学应着重发展辩证思维。这也值得商榷。如前所述, 辩证思维是抽象逻辑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需要有一定的形式逻辑思维做基础。而且从小学数学内容来说,虽然有些内容能够反映辩证思维的某些规律, 但有很多内容受到一定的局限。例如,对加与减,可以说是相反的运算,两种运算相互依存,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就不好讲,因为还没有学过负数。另外从小学生的年龄特点来说,9—11 岁才开始萌发辩证思维,显然比形式逻辑思维发展得晚。因此在小学把发展辩证思维作为教学的基本要求,还为时过早。在小学只能结合某些内容适当渗透一些唯物辩证观点的因素,给学生积累一些感性材料,而不是讲辩证法。例如,讲整数加法与减法时,可以通过实例说明它们是相反的运算,是相互依存的;讲分数乘除法时, 可以通过实例说明两种运算在分数中可以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