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英法在我国西南的让与权争夺战(1895 年 6 月及其后)

对于腐败的清政府来说,“法国是第一个由于她的帮助而接受到补偿的好朋友”。③ 1895 年 5 月 8 日,法国外长哈洛托就向中国驻法公使龚照瑗提出了订立条约的要求。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更以借款来威胁清政府就范。他说:“我特别向他们指出,如果中国政府对我们所作的保证不从现在起就毫不迟延地付诸实施,那么法国政府方面就不能许可执行它所同意的为中国解放其领土的四万万法郎借款的条款。我的俄国同僚已经收到了罗拔诺夫亲王

(沙俄外交大臣——引者)的一项命令,支持我的声明。”④

① 罗曼诺夫著,陶文钊等译:《俄国在满洲》,商务印书馆 1980 年版,第 68—69 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② 《旅顺口的陷落》,《列宁全集》,第 8 卷,第 30 页。

③ 穆恩:《帝国主义与世界政治》,1942 年英文版,第 331 页。

④ 王彦威辑,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一一八,1932 年版,第 5 页。

① 《清季外交史料》卷一一九,第 22 页。

② 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第 538 页。

③ 施达格:《中国与西方:义和拳运动的起源和发展》,第 52 页。

④ 施阿兰:《一八九三至一八九七年使华记》,第 76 页。借款事见下节。

1895 年 6 月 20 日(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由庆王奕劻军机大臣徐用仪与施阿兰在北京签订了中法《商务、界务条约》,清政府同意:

  1. 把中国和越南边界上的一些土地,如漫美、猛乌、乌得、化邦、哈当贺、联盟、猛地、八盐泉等原属我国云南省的地方,利用重新划定边界的机会,割让给法国。①

  2. “议定中国将来在云南、广西、广东开矿时,可先向法国厂商及矿师人员商办。⋯⋯至越南之铁路或已成者或日后拟添者,彼此议定,可由两国酌商妥订办法,接至中国界内”。

  3. “凡边界所开之龙州、蒙自、思茅、河口通商四处,若有土货经过越南来往出此口时,应照十分减四之例收税。⋯⋯由以上四处运土货出口,前往沿海沿江通商各口,于边界出口时,应照十分减四之例收出口税”。②

这就是说,法国通过这个条约占领了滇越边境上的一部分领土,取得了从越南延伸铁路进入中国的特权,取得了与法属印度支那相邻的我国南方三省开矿的特权,还取得了在中法边境上新开商埠的贸易要降低关税 40%的确认。“这些特权对于中国政治家李鸿章来说,从前也许不是那么危险的;如今,对于帝国主义者来说,这些特权看来就是经济入侵的常用手法(按即指资本输出——引者),就是作为并吞领土的一个开端的行动”。③实际上,法国帝国主义者从这个条约中不仅取得了铁路让与权和矿山让与权,同时也取得了领土;因此,它的性质是极为严重的,英、法在华的让与权争夺战也就以此为契机而展开起来了。

英国驻京公使欧格讷(N.R.O’Conor)在 6 月 20 日订约的当天,就提出

了强烈的抗议,反对批准这个条约。1896 年 1 月 15 日,英国首相索尔兹伯里(Robert,Salisbury)与法国驻英大使柯赛男爵(Alph,deCourcel)在伦敦签订了一项关于川、滇协议的《英法声明》;其中第四条声称:“两国政府同意,由他们各自在一八九四年三月一日和一八九五年六月二十日同中国签订的协定中,在云南和四川两省所让与给英国或法国的所有商业和其他方面的特权与利益,以及今后在中国这两个省分内让与给英国或法国的不论任何性质的一切特权和利益,只要是取决于他们的话,都必须为两国所共同享有”。①这就是说,在我国西南,只要清政府出卖了任何特权和利益与英、法两国中的任何一国,则另一国就必须要求同样的让与权作为补偿。于是, 中、英之间在多次谈判后,在 1897 年 2 月 4 日由李鸿章与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C.M.Mac Donald)在北京签订了中英《续议缅甸条约附款》十九条及一条关于西江通商的专条,声称由中法《商务、界务条约》“所让江洪界内之地(今西双版纳南——引者)致与二十年正月二十四日(即 1894 年 3 月 1 日——引者)与英国订立之《中缅条约》相违”,②因此要索取新的让与权:

① 参阅《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624 页—625 页。按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中法《商务、界务条约》包括了《续议商务专条附章》和《续议界务专条附章》两者。

②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622—623 页。

③ 穆恩:《帝国主义与世界政治》,第 332 页。

① 马克谟:《一八九四至一九一九年中外条约和协定汇编》第 1 卷,第 55 页。

②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686—687 页。按 1894 年 3 月 1 日之中英《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第五条中规定说:“惟订明一事,若未经大皇帝与大君后(指英国维多利亚皇后——引者)预先议定,中国必不将孟连与江洪之全地或片土让与别国”(见同上书,第 578 页)。此处所谓“相违”,即系就此而言。

  1. 中英重新划定自云南尖高山(北纬 25°35′、东经 98°14′处)至江洪一带之边界,英国在重划边界过程中又蚕食了我滇、缅边界一大片土地。并将“南碗河之南,那木喀相近,有三角地一段”即南坎一处,“是地乃中国永租与英国管辖,其地之权咸归英国,中国不用过问。”同时声明,“日后中国未经先与英国议定,不能将现在仍归中国在湄江(即湄公河或澜沧江

——引者)左岸之江洪土地,以及孟连与所有在湄江右岸之江洪土地,或全部或片土,让与他国”。③

  1. “中国答允”将来如果“在云南修建铁路”,“即允与缅甸铁路相接”; “英国欲令两国边界商务”与“矿务一律兴旺”,答允中国船只“任意在厄勒瓦谛江(即大金沙江)行走”。④

  2. 把梧州、三水和江根墟三处作为条约口岸,开埠通商,并将江门、甘竹滩、肇庆府及德庆州城外四处,“开为停泊上下客商货物之口”;在云南省的“腾越或顺宁府,一任英国之便,择定一处”驻扎领事,“并准在思茅设立英国领事及驻扎”。①

法帝国主义者抓紧这次中英条约的机会,立即利用它来要求清政府给与相应的补偿。1897 年 3 月 15 日,总理衙门发表致法国公使的《海南岛不割让照会》,声称“法国因欲坚固与中国友谊邻邦之情,极盼中国国家永不将海南岛让与任何他国,不论久暂,作为停船趸煤之所”。②6 月 18 日,又致法国公使以《商务专条及铁路合同等事照会》:

  1. 法国费务林公司(The Compagnie de Fives-Lille)可延长同登至龙州铁路到南宁和百色。

  2. “在广东、广西、云南南边三省界内矿务,中国国家开采之时,即延用法国矿师、厂商商办。”

  3. 法国将“自越南交界起,由百色河一带或红河上游一带修造铁路,以达省城(昆明——引者),应由中国渐次察勘办理”。③

以中法《商务、界务条约》为契机的英、法在华让与权之争,我们暂时就叙述到这里,因为此后不久第二次瓜分危机就出现了。这段英、法在华让与权之争对于理解这段时期的历史是极关重要的;除借款让与权以外,所有关于领土、铁路以及矿山的让与权都涉及到了,只要这些让与权之争由中国西南扩大到全国,只要参与斗争的列强由英、法两国扩大到俄、德、美、日等国,事实证明,瓜分狂潮就立即到来。并且,在这两个老牌帝国主义中, 英国是“殖民帝国主义”①的典型,法国则是“高利贷帝国主义”②的代表; 他们在瓜分中国的罪恶活动中,往往都是始作俑者,某些恶劣的掠夺先例是由他们开创的。

第一,英帝国主义者开创了“租借”原则的恶例,为此后德租胶州湾、俄租旅大等地提供了示范和借口。1897 年 2 月 4 日中英条约第二条中南坎地

③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687—688 页。

④ 同上书,第 689 页。

①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689—690 页。按腾越今名腾冲,顺庆府今名凤庆。

②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697 页。

③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 722 页。按费务林公司是一家法国的辛迪加。

①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选集》第二卷,第 785 页。

② 同上书,第 785 页。

区的“永租”在实质上无异于割让。美国一位史学家施达格论述其事说:

“英国利用中国对法国的让与权作为一根‘棍棒’来取得补偿,这是完全符合于欧洲外交的传统的;不过,更为重要的却是那条在‘永租’(Perpetual lease)的规定下的领土让渡。在中西关系史上,曾经有过两次租借领土的先例:即澳门的葡萄牙殖民地和英国香港殖民地之第一次向九龙扩张。这两块领土原来本为‘租借’,——但最后中国却被迫把它们完全割让了。虽然如此,在一八九七年二月四日之前,这个‘租借’原则只用过两次,而在那个日期以后,它就注定要变成一个普遍公认的有利行动了。只不过一年多一点的期间,中国就不得不看到她那许多不曾向世界开辟为条约口岸的港

口,通过租借的方式都不属于她所控制的了。”③

第二,法帝国主义者通过 1895 年 6 月 20 日的条约,首先向中国索取了

铁路和矿山的让与权。同年 9 月 9 日,他又要求一项绝对性的让与权,使法国费务林公司成为自越南谅山和同登以达中国龙州铁路的所有者。几经交涉,最后于 1896 年 6 月 5 日签订了中法《龙州至镇南关铁路合同》,由费务林公司包办这条铁路的修筑和经营管理,“以三十六年为期,期满亦准会商展久新立”,①实际上就是无限期地控制这条铁路。法国这个铁路政策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是一项更远大的政策中的一个事件,而这项政策就其意图来看只能说是开拓殖民地的政策”。②人们认为:

“这样,法国人就赢得了中国所允许的第一条铁路让与权。这条铁路筑成后经过的中国领土虽不算多,但却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条外国铁路伸入了中国,从而树立了给予外国人铁路让与权的先例。人们认为,一旦这条铁路筑成和通车后,可能进一步扩张, 深入中国领土。⋯⋯法国籍条约之助,已被允许为法、中贸易开辟通商地点,把电线从法国领土延伸入中国领土,把他自己的铁路延长到中国土地之上,并且在云南、广西和广东三省行使优先的采矿权。具有帝国世代传统经验的英国政治家们深知,独占的 经济统治权乃是政治并吞的不变的先驱。”③

为此,法国早在 1895 年 11 月以来,就派出了一个由金融资本家“为了

法国殖民地的扩张 而组织起来的”里昂赴华贸易考察团( La Mission Lyonnaise d ’Exploration Commerciale en Chine)。它的目的首先是要“了解邻近东京的中国诸省和四川的经济资源和商业资源;”其次是了解通过让与权的不断取得,“究竟能够希望把四川直接纳入我们的政治势力范围或商业势力范围到何种程度。”④考察团以布雷里(M.Brenier)为团长,还有法国外交部的一名官员参加,到我国云南、四川、广东、广西及贵州等省勘探,于 1897 年完成任务,并于同年 12 月发表考察报告。

第三,1897 年 3 月 15 日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强迫总理衙门公开发表的

《海南岛不割让照会》,开创了此后列强划分中国领土作为他们的势力范围的恶例。施阿兰本人就说:“这是那些希望在这个时期确定他们势力范围的列强迫使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个不割让声明”;①因为它“不仅向个别强国保

③ 施达格:《中国与西方:义和拳运动的起源和发展》,第 54 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①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653 页。

② 甘博士:《中国铁路企业之起源和发展》,1907 年英文版,第 158 页。

③ 约瑟夫:《一八九四至一九○○年列强对华外交》,第 149—150 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④ 《里昂赴华贸易考察团报告》,第 11—12 页,转引自约瑟夫:《一八九四至一九○○年列强对华外交》, 第 229—230 页,着重点系约瑟夫原书所有。

① 施阿兰:《一八九三至一八九七年使华记》,第 203 页。

证不让渡中国的一个特定地区,并且也成为列强要求这块指定地区作为势力范围的论据”。②不过,这个所谓的“不割让”问题,追源溯始,它的始作俑者恐怕还是英国。虽说它并未强迫总理衙门作公开声明;但是在 1894 年 3

月 1 日和 1897 年 2 月 4 日的条约中,确实载明了云南省的江洪与孟连全区或片土,都不能让与他国的。当时,法国“乘中国有事之秋,借挟日本允退辽东之功,复肆要求”,坚请以猛乌、乌得等地归法;“然而英法两国,在东方经营属土,有互相猜忌之意,各存不退让之心。英见法得此新地,即以为有碍滇缅条约(即 1894 年 3 月 1 日条约——引者)。加以英人心计甚远,其与薛使订约时,已虑及法人之得步进步,故在条约第五款中,订明孟连、江洪之全地或片土,不得于未与英使商妥之前,让与别国。所谓别国者,即暗指法国也。⋯⋯沙侯坚称不补地无以对答议院”。③英国即以此为借口,开始了英、法在我国西南的让与权争夺战,可见所谓的“不割让”,实即割让, 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必然是要导致列强在华势力范围之争的。

② 约瑟夫:《一八九四至一九○○年列强对华外交》,第 185 页。

③ 《出使英、法、意、比大臣龚照瑗致总理衙门书》。见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四),商务印书馆 1955 年版,第 10883 页。按“意”指意大利,文中所谓薛使,指薛福成,沙侯指索尔兹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