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反瓜分的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代表

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义和团运动是在中国人民半个世纪以来反洋教运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谓反洋教运动,就是反对帝国主义教会侵略和统治的运动。义和团运动则是在这个基础上把它扩大到反对清军的镇压和帝国义列强对中国的瓜分,因而成为反洋教运动的继续和发展的最高阶段。反洋教运动本身已经初步具有近代中国人民“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性质”,②这种性质在义和团运动中就表现得更加清楚了。所以毛泽东同志把义和团运动作为“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 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中的一个例证来表现中国人民爱国主义的“不甘屈服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顽强的反抗精神”。③义和团运动无疑地集中代表了当时中国人民反瓜分的爱国主义精神,毛泽东还严正指出:“究竟是中国人民组织义和团跑到欧美,日本各帝国主义国家去造反, 去‘杀人放火’呢?还是各帝国主义国家跑到中国这块地方来侵略中国,压迫剥削中国人民,因而激起中国人民群众奋起反抗帝国主义及其在中国的走狗、贪官污吏?这是大是大非问题,不可以不辩论清楚。”①

自中日甲午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反瓜分的爱国主义精神可以说是遍及各阶级、各阶层,甚至封建统治阶级的部分文武官员中,也不乏主张抵抗帝国主义侵略和瓜分的爱国人士。当然,其中的主流为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康有为领导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和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人民的反洋教运动——义和团运动等三大派。但是,自革命派和维新派相继被清政府镇压,赵三多、阎书勤等领导义和拳首义以来,这时能够同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相对抗的就剩下义和团运动,由它来集中代表中国人民反瓜分的爱国主义精神了。

②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138 页。

③ 见《庚子记事》,科学出版社 1959 年版,第 146 页。

① 参阅拙文《中国人民反对外国教会侵略的斗争和中国近代史的主要线索》,见《近代中国教案研究》,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3 页。

义和团运动所代表的爱国主义精神,首先是由拳民们所展开的反洋教斗争中表现出来的。由于帝国主义列强数十年来的经营,中国不仅通商口岸, 并在内地城乡,到处教堂林立。凡是教堂林立之处,即是“基督教殖民制度” 建立之区,也就是所谓“教案”不断爆发之所在。为什么有教堂的地方总是不断爆发“教案”呢?当时的一般说法是“民、教不和”。为什么“民教不和”呢?因为“教民亦民也,乃与平民争讼,到堂,平民长跪,教民则不跪; 居乡,平民有差徭,教民则无差徭,平民有厘税、杂派、酬神、演剧等费, 教民则一概全无”。②这就是说,在中国广大城乡,凡有教堂之处,就存在着两种身份、地位和权势都极不相同、差别很大的人群,即有权有势的教民和被他们任意欺侮剥削的平民。他们之间的矛盾可以说是势不两立、一触即发。当这种矛盾爆发以后,谁来解决呢?名义上是清政府的地方官吏,实际上却是在后面支持教民和挑起争端的外国教会和传教士。清政府的地方官吏,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只能唯传教士之命是听,根本不能持平办理。“近来遇有民教争讼,地方官稍欲持平,教士已登堂恐喝;略不满其所欲,则赴督、抚署恐喝矣,则赴总理衙门恐喝矣。虽欲持平,乌得而持平!”③不仅不能持平, 并且经常是倒打一耙,任意处置中国人民,判死刑的判死刑,判徒刑的判徒刑,有时地方官还受处分,赔款动辄数万两到数十万两,均由地方来负担。试看各地“教案”,基本上大都是用这种办法来“结案”的。数十年来,中国人民就生活在这种水深火热的日子里,有冤难伸,有国难投。他们之所以积怨于外国教会、传教士和教民,决不是偶然的,也决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遍及全国的人民大众对教民、传教士和外国教会,义愤填膺, 表现了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爱国主义精神。拳民们所展开的斗争,就代表了中国人民的这种公愤。

其次,拳民们的斗争所代表的爱国主义精神,不仅反映中国人民的公愤, 并且还要深刻得多,它反映了中国人民为保卫祖国领土而斗争的决心。福州英国领事白挨底(Playfair,G.M.H.)在 1899 年 8 月说道,中国人民深信, “每一个欧洲人本质上都是一个‘土地掠夺者’(a“land-grabber”);传教士们乃是他们政府的先锋队;《圣经》是炮舰的确实可靠的前驱;哪里来了寄居的传教士,他就是打算留下来作一个地主的;因此,保卫中国完整的唯一希望在于,她的忠实的儿子们必须利用一切机会去毁灭教会这个致命的病菌”。①“正如白挨底先生在这里所提出的,如果说传教士被看作是一个掠夺领土的政府的一个侦探或先锋的话,那么教民就会被视为一个正在促成—

—也许不是有意地——瓜分他的祖国的叛徒。因此,对外国侵略的担忧就经常表现在对天主教和新教教堂的进攻上,那就不是没有理由的了”。②

我们试看 1898 年 10 月赵三多、阎书勤等人所领导的首次义和拳武装起

义,它本是 1869 年梨园屯出现外国教堂以来民、教屡经构衅的结果,也是

1886 年教会拆毁玉皇庙,改建教堂以来多次发生的毁堂建庙、毁庙建堂的结果。这个毁堂建庙、毁庙建堂之间的斗争为什么持续十余年得不到解决,并且一再重复爆发呢?因为它是一场在以宗教信仰为名的外衣下掩饰着的外国

②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 626 页。

③ 引自《红旗》杂志 1967 年第 5 期。

①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123 页。

②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123 页。

教会与中国人民之间关于土地占有权的斗争。我们知道,中国的寺院庙观, 一般都拥有大小不等的土地财产的。我们还知道,自 1858—1860 年的中国和英、法、俄、美等国签订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关于所谓《传教宽容条款》(the socalled“tolerationClause”)的规定:允许传教士深入中国内地传教,发展组织,吸收中国教民,并可任意“在各省租买田地, 建造自便”。①到 1894 年,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又搞了一个发给全国各省主教或副主教的《执照》,内称“自此以后,某某在某某省内来去传教居住, 无论何处租买田地,建造天主屋宇,均听其便,丝毫不可留难”。②1899 年 3 月,清政府又被迫授予外国传教士以官衔。这些措施都使外国教会在所谓“到处租买田地”的活动中取得了更多的权势和便利。

其三,根据上述情况,自 1894 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外国教会为了配合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形势的日益逼近,他们也加剧了教会的侵略活动。这些活动除了我们在上编有关章节的叙述,如制造瓜分舆论和为了强占沿海港口蓄意搞教案作借口外,看来所谓“租买田地”的活动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无独有偶,不仅义和拳首次武装起义,在四川大足县爆发的余栋臣起义, 同样也是毁庙建堂、毁堂建庙的多次斗争的结果;这样一个事实是值得人们深长思之的。在义和团运动前后,教堂林立之处,中国平民的土地大体上已被教会掠夺殆尽;薪不尽,火不灭;外国教会就进而掠夺庙观寺院的土地了。这可能就是义和拳、大刀会等民间秘密结社在发动了反洋教斗争之后,许多和尚、道士也纷纷起来,参加和领导斗争的一个原因吧!他们之中有些是我国武林英杰,这就为义和团运动增加了新的血液。这个保卫中国城乡土地的斗争乃是义和团运动所代表的中国人民反瓜分的爱国主义精神之所在;所以在拳民起义以后,就能蓬勃发展,自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