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西太原教案(1900 年 6 月 27 日—7 月 9 日)

山西太原的拳民群众在 6 月中旬起来以后,太原府寿阳布道团(the

② 《中国海关与义和团运动》,第 113 页。

③ 黎光、张璇如:《义和团在东北》,第 58 页。

① 吴应銧:《义和团的起义及其后果——对河南的影响》,见《义和团研究会通讯》1987 年第 3 期,第 5

页。

② 开封师范学院历史系、中国科学院河南分院历史所:《义和团运动时期河南人民的反帝斗争》,见《义和团运动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中华书局 1961 年版,第 150 页。

shouyang mission)的库姆斯小姐(Miss Coombs)于 6 月 27 日黄昏手持左轮手枪出来,借口说是一个人“企图要抢夺她带的钱包”而首先向他开枪, 遂被当场群众“击倒并被杀”,接着教堂及其附属建筑均被焚毁。布道团的其他成员则“逃到了另一个传教士的家里,在那里他们受到巡抚的军队的保护,直到 7 月 9 日。无论如何,巡抚同这次骚动没有牵连”。“在太原府骚动两天之后,瑞典浸信会(the Swedish mission)的十个成员在朔平府长城北面被杀”。①至于 7 月 9 日(六月十三日)发生的太原教案,事情原委如下:

“光绪庚子夏五月(1900 年 6 月)洋夷乘义和团纷起之日,联贼入寇,势甚猖獗, 锐不可当。朝廷命将征讨,虑及在华诸夷纠结教民约为内应,⋯⋯乃诏各直省督抚同心讨贼。凡在内地之洋夷,⋯⋯如有乘机作乱,或谋内应者,着即就地正法,毋稍宽纵。⋯⋯ 时在晋洋夷业经暗与教民议,在省倡乱,占踞城池,召其国之兵,长驱来晋。而教民之魁李富且系千总,不从。越日又议,仍二三其心。又遣教民与辽州把总李义议谋。未定而机已泄。毓中丞闻之,急命中军参将引抚标亲兵,将在省之夷圈禁于猪头巷之客馆, 名曰保护,以防义和拳之有伤洋夷也。潜拘教民,严密审讯,悉洋夷谋乱事。六月十三日(7 月 9 日),毓抚戎服督兵至客馆,提解详夷,俱赴抚署西辕门外,次第骈戮,凡四十余夷。⋯⋯谕千总李富出教,不听。既而闻其与夷同谋作乱,遂于十八日弃市。富临刑自语曰:‘悔不听洋人五月乱晋之谋,致有今日’。越数日,械系李富之弟义自辽州至省审讯。义曰:吾兄不听洋人之谋,已遭毒手。事已败露,夫复何言。但自此以后, 君等恐莫能安然朝食矣。”②

据毓贤奏折称“洋人勾结教民,潜谋倡乱,业已正法”。其中包括“洋

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名口,及同恶相济之教民十七名”。①太原教案的发生乃是事出有因的。在此以前,“毓贤任山西巡抚已有三个月,并没有任何仇外的表现”。库姆斯是在 6 月 27 日第一个丧生者;但此事“炮击大沽炮台后十天之前迄未发生”。7 月 9 日的洋人正法事件发生“在开衅宣战以后三个星期, 也正好是在西摩尔联军开始向北京进军之后一个月”。在帝国主义列强发动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以后,慈禧太后曾在 6 月 24 日发布了一道把不法传教士和洋人就地正法的上谕。“据说总理衙门的两个成员——袁昶和许景澄——把上谕更改,用‘保护’来代替了‘正法’,毓贤怀疑这个命令的真实性,打电报询问;结果他收到了正确的文本,于是着手执行”。因此,慈禧太后要负“全部责任”。②此说虽未经证实,但就上引刘大鹏《潜园琐记》的叙述来看,这个“就地正法”的上谕是存在的,而传教士与叛国教民伺机“谋内应” 之事,亦难保其必无。所以后来继窦纳乐任驻华公使的萨道义(SirErnest M.Satow)就认为,要对太原教案作“法律追究”,那是“不可取的”。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