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所谓《东南互保章程》之议定(1900 年 6 月 26 日)

所谓《东南互保章程》指的是 1900 年 6 月 26 日(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三十日),上海道余联沅与盛宣怀等奉南洋大臣两江总督刘坤一与湖广总督张之洞电令,与帝国主义列强驻上海领事官会商议定的《东南保护约款》九条和《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十条两者而言的。《东南保护约款》的主要内容是:

  1. “上海租界归各国公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省督抚保护, 两不相扰,以保中外商民人命产业为主”。

  2. “各口岸已有各国兵轮者,仍照常停泊,惟须约束水手人等,不可登岸”。但各国以后如不待中国督抚商允“竟至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处,以致百姓怀疑,藉端启衅,毁坏洋商教士人命、产业,事后中国不认赔偿”。吴淞及长江各炮台、上海制造局、火药局一带,各国兵轮勿往游弋、驻泊;“此局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保护中外商民之用”。

  3. “内地如有各国洋教士及游历各洋人”,切勿冒险前往“偏僻未设防地方”;租界设防亦“切勿张皇以摇人心”。③

《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十条的主要内容则为:

  1. 共同保护上海城厢租界和非租界地区。“租界内华人以及产业,应由各国巡防保护;租界外洋人教堂、教民,应由中国官妥为巡防保护,遇有紧要之事,互相知照妥办”。一体“严拿”华洋地界“聚众滋事”之“流氓” 及“土棍”,由地方官“从重严办”。

  2. 共同在上海设防。由“中外官商公议捐助章程”,以“添办各项工程及添募勇丁口粮”。租界内外,都应“添募巡捕”。租界内边地,由工部局 “建造捕房,常川驻守”。租界外边地,则由华官派兵,“搭盖棚帐,常川驻守,勿令成群‘乱人’闯入租界以内”。“若有火警,附近居民不可乱动”。 3.共同稳定上海金融。上海“以钱业为大宗”,“钱市一有挤倒,各行

生意必皆窒碍。市面一坏,人心即震动不安”。因此,“钞票应照旧行用”。现又因“各处商贾停滞”,应请“中外各银行东及钱业董事,互相通融缓急, 使钱行可以支持”等等。④

根据上述所谓《东南互保章程》两项条约的主要内容来看,它是帝国主义列强与清政府的地方封疆大吏慑于义和团起义的声威,互相勾结起来,镇压在上海、长江流域以及苏杭等地准备起义的爱国人民而议订的一个公开同中央政府的《宣战诏书》唱反调的协定。当时,由于义和团运动在北京和天津的狂飙突击式的发展,引起了全国各地爱国人民的响应,①使遍布各处的外国传教士和侵略者感到大难临头,坐卧不安,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起义并不仅限于直隶省,也在江苏和广西爆发了。在镇江的中国人的银行都因害怕义和团而未开门营业,上海各银行将透支款项全行收回。在扬子江流域笼罩着动荡不安的气氛”。① 特别是在上海,人民的爱国情绪日益高涨。日销

③ 佛甫爱·加来、施米侬:《庚子中外战纪》,见《义和团》(三),第 302、303 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④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3 卷,第 216 页。

①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968—969 页;《光绪朝东华录》(四),第 4522—4523 页,《义和团》

(三),第 338—339 页。

①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 969—970 页;《义和团》(三)第 339—340 页。

2000 份的上海《新闻报》,由于首先登载了德国公使克林德在北京遇害一事, 上海人民都拥向报馆,不惜“以高出平常三倍的价格去强购这份报纸。报纸的发行数量立即跃至一万份”,②可见情况之紧张。上海人民的爱国热情不亚于京、津人民,它的形势很可能步京、津人民的后尘而一触即发。因此,中外反动派就准备利用《东南互保章程》的议订来首先稳定上海的局势,然后再对长江流域及苏杭地区加以控制。

这个所谓“东南互保”局面的出现,主要是由英国政府导演的。它是在6 月 14 日由英国驻上海代理总领事霍必澜(Warren,Sir Pelham Laird)向首相索尔兹伯里首先提出由英国保护其“势力范围”,后来演变成为列强共同参加,搞成了一个所谓《中外互相保护章程》③的。霍必澜在电文中说:

“我没有收到关于北方局势的准确情报,但消息似乎愈来愈坏。我深信,如果有同北京政府终于断交的任何可能性,我们应当立即与汉口及南京的总督达成一项谅解。我完全相信:如果他们可以指望得到女王陛下政府的有效支持,他们将在所辖地区尽力维持和平。毫无疑问,长江流域的任何骚乱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而且可能使很多人丧失生命。必须采取迅速行动;局势是严重的。”④

这个建议得到英首相同意。15 日,索尔兹伯里电告霍必澜,他将派军舰

去南京和汉口,向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保证,“他们在维护秩序时将获得英国的保护”。① 16 日,英政府命“仙女号”开往南京,“红雀号”开往汉口,“无畏号”“离开香港驶往吴淞”。②19 日,“仙女号”指挥官致电英政府,认为“目前不应减少长江的兵力,而且我对派遣军舰前往各条约口岸已经作好安排”。③

刘坤一、张之洞本来就是敌视义和团运动的,“皆极愿与英联络”。④ 他们在 6 月 15 日《寄总署电》中曾借赫德所谓“大局若无速转机,各国定并力大举,危亡即在旦夕”⑤ 的话来压清政府。16 日,金陵关税务司韩森

(P.C.Hansson)把英政府的保证告诉刘坤一。刘说:“只要英国方面帮助, 什么都肯做。”他还“屡次声明不管太后的意图如何,他决心照自己的方针行事。他甚至于这样说:如果太后现在有谕旨给我,谁敢说这不是俄国政府的指示呢”。⑥17 日,英驻汉口代总领事法磊斯(Evarard D.H.Fraser)见张之洞。张说:“所有洋商教士,力任保护。”他说:“若英水师入江内, 恐民间惊扰生事,外恐各国援例效尤,转为不妙。若虑他国占先,吴淞外英舰甚多,英舰不进,他国不敢,似此镇静密防,最为上策。”⑦20 日,盛宣怀电刘坤一说:“英领事要我请其保护,是其伪术;若为所愚,各国必不服,

② 参阅本书第十章。

③ 《义和团史料》上,第 24 页。

④ 赖特(Wright,A.)主编:《二十世纪香港,上海及中国其他商埠志》,1908 年英文版,第 362 页。

① 《义和团》(三),第 536 页。

② 《英国蓝皮书》第 41 页。

③ 同上书,第 42 页。

④ 同上书,第 43 页。

⑤ 同上书,第 45—46 页。

⑥ 《义和团》(三),第 327 页。

⑦ 同上书,第 327 页。

白藻泰(ComteG.de Bezaure)已将此情电法。”①这是盛宣怀从美人福开森

(Fer-guson,John Calvin)那里了解到其他帝国主义列强反对单独由英国来保护后向刘提出来的,他的意见是,刘坤一“应饬沪道告知各国领事,自认保护,勿任干预”。②刘承认“英允保护,确系诡计,已电沪道密阻”。③ 他同张之洞认识到:“长江商务,英国最重,各国觊觎已久,惧英国而不敢先发,英亦虑各国干预而不敢强占,以启各国戒心”。④ 21 日,张之洞电驻美使臣伍廷芳,让他转达美国政府,“恳其与各国切商保全东南大局,不可遽派船入江”。⑤22 日,张之洞又电驻英、美、日使臣罗丰禄、伍廷芳和李盛铎等转告各驻在国政府,声明“目下长江沿海一带,各督抚力任保护之责, 诸国洋人,均可无庸顾虑”。⑥23 日,上海领事团把 6 月 20 日的联军《大沽宣言》在上海城厢公布。

6 月 24 日,盛宣怀在得知清政府已于 21 日发布《宣战诏书》后,立即电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说:“须趁未奉旨之先”,赶快议订所谓《东南互保章程》;在这种情况下,“似非从权不可”。⑧他们在接到盛电后,为了争取时间,大家都在这一天内忙得个不亦乐乎。刘以“盛请会饬地方官沪道与各领事订约”的意见去征求张的同意。张则请刘“即刻飞饬上海道与各领事订约”,并提出“杏翁(盛宣怀——引者)思虑周密,敢恳杏翁帮同与议, 指授沪道必更妥速尤感”。⑨25 日,盛电两广总督李鸿章;李答以对清政府21 日发布的《宣战诏书》“粤断不奉,所谓矫诏也。希将此电密致岘帅香帅

(即刘坤一与张之洞——引者)”。同日,上海道余联沅“约各国明日三钟会议”,“各领愿请到场会议”。①这就是 6 月 26 日所谓《东南互保章程》的由来。在会上,余联沅盛宣怀和福开森等人代表刘坤一和张之洞,“要求领事们致电他们各本国政府,建议说:除了现在正在进行战斗的北方地区之外,他们宣布其他所有地区的中立;如果那样办理,那么,他们就能够保证维持秩序。”各国领事说,6 月 20 日的联军《大沽宣言》也就是他们的答复。“他们宣称:各国仅对义和拳及那些反对派遣部队前往北京援救他们本国同胞的人进行战斗。保持和平的责任须由中国官员承担;如果中国不破坏和平或不从事战争行为,他们无需害怕遭到我们这方面的任何袭击”。②

这个所谓《东南互保章程》的议定,实际上是中外反动派在义和团运动高潮声中所勉强达成的相互保护的协定,是联军《大沽宣言》具体地运用于我国东南地区的结果;但是,它却始终不曾正式签字。6 月 28 日,盛宣怀“见宣战各明旨,与所议保护章程,诸多窒碍”。“若一传播,则东南保护之议全裂,立刻危变”。因此,他要求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等人“飞饬各局,

① 韩森:《致赫德函》(1900 年 6 月 19 日),见《中国海关与义和团运动》,第 74—75 页。

② 《义和团》(三),第 327 页。

③ 同上书,第 328 页。按白藻泰是当时法国驻上海总领事。

④ 同上书,第 328、329 页。

⑤ 同上书,第 328、329 页。

⑥ 《张文襄公电稿》第三五卷,第 27 页;《义和团》(三),第 336 页。

⑧ 《义和团》(三),第 330、332 页。

⑨ 参阅《义和团》(三),第 530—531 页。

① 参阅《义和团》(三),第 332 页。

② 《义和团》(三),第 332—333 页。

不准宣扬”。③另一方面,他又将李的不奉“矫诏”与刘、张的“无论北事如何”,均“一力担承,仍照原议办理,断不更易”的主张与各领事去面商。结果是“诚恐北方衅端更大,东南人心摇动,自应彼此再为声明”;“由余道赶办照会”,并“会电各驻使愈速愈好”。④在帝国主义列强方面,对章程中某些条文他们还有异议。比如说《东南保护约款》中第五款所谓各国兵轮, 如不经中国督抚允许,驶入长江出事后中国不认赔偿一点,与前此之不平等条约相违,“恐各国难允”。①只是由于列强慑于拳民战斗的声势,在当时只好“默然接受”②罢了。一旦时局有变,他们就是根本不遵守的。1900 年 8

月 17 日英军之在上海登陆,虽经督抚以对此口岸已经给了有效保护为理由而加以抗议,仍是无济于事的。美国政府对于这个抗议也答复说:“如果我们认为有必要派兵登陆上海以保护我们在那里的公民的话,我们就应当这样作,像我们已经在大沽作过的一样;对于其他任何国家这样作的权利,我们是不能提出疑义和质询的”。③随着英军的登陆,其他列强的军队也争先恐后地在上海登陆,这就大大地“削弱了总督们的地位”。④可见义和团运动在本质上决定了列强对中外“互保”的默认,没有拳民在京、津的鏖战,所谓《东南互保章程》是一文不值的。后来清朝封建统治者“论东南保护之功,皆论无盛某维持策画,刘张亦无所措手,何论余道”,⑤好像盛宣怀一人系天下安危似的,其实这只不过是一个神话罢了。

“上海领事团对总督们有能力维持秩序一点很少有信心,他们坚持其派遣外国军队和军舰去保护口岸的要求”。⑥只是因为拳民在京、津的鏖战使“局势极为严重。义和拳运动正在发展;如果天津的联军不能制止它,那么,它将扩大到华中和华南,并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运动,结果将驱逐或杀死内地的所有外国人,而且使外国贸易遭到彻底毁灭”。因此,领事团之所以“支持总督们维护秩序”,⑦乃是以拳民在天津的激战为前提的。由此可见,决定当时局势发展的不是所谓《东南互保章程》,而是天津激战。归根到底,这个

《章程》之所以被列强暂时默认,也是由天津激战来决定的。

不能否认,6 月 14 日霍必澜的电文与英首相索尔兹伯里关于“每一国应个别地及独立地在它自己的利益范围内行动”①的看法是一致的,意思就是根据“势力范围”来瓜分中国。但是,义和团的英勇战斗使局势变化得出乎人们所能预料到的要快得多,不到七天,在 6 月 20 日联军《大沽宣言》使中国的瓜分危机得到第一次的缓解以后,同一天,美人福开森就把列强反对单独由英国来保护上海及长江流域的意见告诉了盛宣怀,使他们认识到这个英国的诡计为其他列强所不容许,乃改而同各国驻沪领事磋商,使“英人想在扬

③ 同上书,第 334 页。

④ 《英国蓝皮书》,第 54—55 页。

① 《义和团》(三),第 340、342 页。

② 同上书,第 341、344 页。

③ 同上书,第 342 页。

④ 施达格:《中国与西方:义和拳运动的起源和发展》,第 248 页。

⑤ 《美国外交关系》,1900 年,第 285 页,转引自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3 卷,第 273 页。

⑥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3 卷,第 273 页。按列强上海登陆军队于 1902 年底才开始撤出。

⑦ 盛同颐:《盛宣怀行述》,见《义和团》(三),第 538 页。

① 施达格:《中国与西方:义和拳运动的起源和发展》,第 248 页。

子江流域建立特权,要求在那里不仅占领导地位,并且排除其他列强的参加”

②一事未能实现。6 月 26 日,在所谓《东南互保章程》的议定会议上,上海领事团就援引了《大沽宣言》说:“六月二十日发布的联军各国舰队司令的布告,就是领事们所作的答复”。

在中国近代政治史上,“东南互保”为地方军阀官僚在帝国主义列强支持下搞封建割据开了先例。他们在东南独树一帜,与清政府公开发布的《宣战诏书》唱反调。这种情况在实际上表明了“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三位总督和福建巡抚许应騤,联合起来形成了一种临时政府,并派代表到上海去,同各国领事商量保持华中、华南中立的办法”。④这种情况也使某些英帝国主义分子跃跃欲试,认为“由于刘坤一倾向英国”,“英国现在有一个很好的机会从内部重建一个中华帝国,以南京为核心。只有英国能办到这件事”。⑤这些督抚们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中国面临的瓜分危机面前,早已对瓜分割据作了卖国求荣的思想准备。据说张之洞在 1897 年底德军强占胶州湾以后曾说:列强“分割之后,亦当有小朝廷,吾终不失为小朝廷之大臣也”。① 梁启超认为,张氏这话代表了当时“中国全国二品以上大员之心事”,即“以为即使吾及身而遇亡国之事,而小朝廷一日尚在,则吾之富贵一日尚在”; “终不以他年之大害,易目前之小利也”。②在这种情况下,“东南互保”的办法一时在刘、张的串联下,为各省督抚所效法,使“互保”范围由原来两江总督所辖的江苏江西、安徽和湖广总督所辖的湖北、湖南等省迅速扩大到了广东、山东、浙江、福建、四川、陕西、河南等十余省。由此可见,中国近代这种明目张胆的封建割据的恶例乃是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未果所保存下来的流毒;不管怎样,它以地方政府而公开抗拒中央政府一事是太明显了, 始终也是这帮督抚们的心病。1901 年 3 月 6 日刘坤一在《复盛宣怀电》中说:

“昨读客腊二十六(1901 年 2 月 14 日——引者)电旨,查销五月二十四日

(1900 年 6 月 20 日——引者)以后‘伪’诏,不禁拍案叫绝。西狩以来, 惟此次纶音最为得体,而运量妙于无形”。为什么呢?照刘坤一看来,这样销毁原件的结果,可以使那些爱国人士“以东南保护之约为不遵朝命,甚至指为海外叛臣,亦无所施其‘毒蜇’矣”。③他们好比是一面卖淫,一面却念念不忘地要树立贞节牌坊。这也不足为奇,那原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封建官僚搞两面派活动的拿手好戏。

② 霍必澜:《致索尔兹伯里》(1900 年 7 月 5 日),见《英国蓝皮书》,第 68 页。

④ 《红档史料》,第 235 页。

⑤ 《英国蓝皮书》,第 54 页。

① 韩森:《致赫德函》(1900 年 6 月 29 日),见《中国海关与义和团运动》,第 76 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② 安格联:《致金登干函》(1900 年 7 月 24 日),见同上书,第 78 页。按安格联(Aglen,Sir.F.A.)时

任江海关税务司,于 1911 年升海关总税务司。

③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见《戊戌变法》(一),第 26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