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借款让与权争夺战

中法《商务、界务条约》是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中国同西方列强签订的第一个条约,由此发生的英、法在我国西南的角逐虽说在不少问题上为列强在华让与权争夺战开创了恶劣的掠夺先例;但是,它还远远不足以包括即便是英、法两国在我全国范围内的争夺,更不用说其他的列强了。

实际上,在签订中法《商务、界务条约》前后,甚至在更早的时候,列强对华的借款让与权争夺战就已经开始了。我们已经知道,帝国主义的特征之一是资本输出,即包括借贷资本和生产资本的输出。借贷资本的输出是贷款给他国政府、城市和银行,生产资本的输出则是在国外建筑铁路,创办工业企业、租让企业和巧取豪夺、贱价收买他国已有的企业等等。在借贷资本的输出中,列强争夺着清政府为对日赔款而大举的借债;此后,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的大小,从某一方面来说,即可根据他们借款给中国政府的数量多少来衡量。“只要借款一经成立,某一国家在华的政治势力,即使不能用债务数目来测量,也可用债务数目来表示,这已成为一种传统了”。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