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英德协定》与瓜分危机之第三次缓解(1900 年 10 月 16 日)

当义和团运动全面爆发,全国反帝怒潮兴起,京津沦陷和沙俄侵占我国东北之际,在造成中国瓜分危机中处于显著地位,并占有广大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英、德两国却在幕后进行了长时期的反复磋商,于 1900 年

10 月 16 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三日)在伦敦由英国首相索尔兹伯里与德国驻英大使哈慈菲尔德(Hatzfeldt-Wildenburg,Count Paul)交换了一项关于中国协定的换文,即所谓的《英德协定》(the Anglo-German agree-ment)四条,全文如下:

“英国女王陛下政府和德国帝国政府,由于渴望保持他们的在华利益和他们根据现存条约的权利,关于他们共同的对华政策,同意遵守如下的原则:

一、中国沿江和沿海的各口岸应当无差别地对一切国家国民的贸易及任何其他合法形式的经济活动继续自由开放,这是各国共同的和长远的利益问题;因此,两国政府同意,在他们势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一切中国领土都拥护这个原则。

二、英国女王陛下政府和德国帝国政府在他们自己方面不得利用目前的混乱状况, 为他们自己在中国的版图上获得任何领土利益,并应使他们的政策以维持中华帝国的领土状况不遭削减为目标。

三、如有另一个强国利用中国的混乱状况以图在任何形式下获得这种领土利益,两缔约国保留对于为保护他们自己在华利益而将采取的重大步骤,达成初步的谅解。

四、两国政府将以本协定通知其他有关列强,特别是奥——匈帝国、法国、意大利、日本、俄国和美国,并将邀请他们接受本协定中所载的原则。”他们把本协定通知

其他有关列强后,分别于 10 月 22 日得到意大利、25 日得到奥匈帝国、28

日得到沙俄、29 日得到美国和日本、31 日得到法国的答复,均表同意。② 就上述《英德协定》四条来看,它从以下两个方面表明了中国瓜分危机

之第三次缓解。

首先,就《协定》的内容来看,它已经根本不同于两年多以前,即 1898

年 9 月 2 日签字的所谓《英德协定》,那个《协定》是为了划分两国在华势

力范围而准备对中国领土进行瓜分的协定。①如今,1900 年 10 月 16 日的《英德协定》,却把瓜分转化为保全了。它公开声明两国政府的政策目标是“维持中华帝国的领土状况不遭削减”,并声明他们自己不得“在中国的版图上获得任何领土利益”。我们如果再把它的内容拿来同 6 月 20 日的联军《大沽

宣言》和 7 月 3 日的美国《海约翰通牒》相比较,①那么,它就不只是停留在“断不侵犯地方”的军事原则和“保持中国领土与行政的完整”的政治原则上,而是声明以两国政府不“获得任何领土利益”来保证和贯彻这些原则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声明不容许“另一强国”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来“获得这种

① 多勃隆拉沃夫著,刘秀云、吕景昌译校:《一个俄国军官的满洲札记》,齐鲁书社 1982 年版,第 86、142 页。按当时东北部分人民都为红胡子“提供人力,而且从来不出卖红胡子”;当他们同沙俄匪帮战斗时,“在百姓的诚心帮助下,总会巧妙地避开俄国人”(见多勃隆拉沃夫:《一个俄国军官的满洲札记》, 第 72、143 页)。

② 黎光、张璇如:《义和团运动在东北》,第 155—156 页。

① 马克谟:《一八九四至一九一九年中外条约和协定汇编》第一卷,第 263 页。参阅《德国外交文件》(二), 第 232 页;《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卷第二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7 年版,第 142—143 页。

① 马克谟:《一八九四至一九一九年中外条约和协定汇编》第一卷,第 264—266 页。

领土利益”。因此,作为标志着中国瓜分危机之第三次缓解的《英德协定》, 比起标志第一次缓解的《大沽宣言》和第二次缓解的《海约翰通牒》来,它的内容无疑是更加具体的。

其次,就《英德协定》订立的时间来看,它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强烈的针对性。这时,天津的保卫战已于 7 月 14 日结束,中国的首都北京也在 8

月 14 日沦陷。按照中日甲午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蓄意侵略和瓜分中国的进程来看,京、津的失守似乎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瓜分中国的大好时机。事实上,沙俄军事封建帝国主义者不仅这样看,而且也是这样作的。沙俄利用我东北地区拳民运动相对薄弱和中俄接壤的地缘政治方面的优势,悍然不顾联军《大沽宣言》的承诺,背信弃义地出兵侵占我国东三省。沙俄所造成的这种形势如果出现在 1897 和 1898 年间,就会引起其他列强的连锁反应,正如德军强占我胶州湾以后出现的那种狼奔豕突的局面,一时俄、英、法、日等国,都纷纷上阵,强占我国海口和划分势力范围,形成了第二次瓜分危机的严重形势。如今,在 1900 年夏秋之际,情况和一两年前已经迥然不同了。义和团运动所造成的瓜分危机缓解的形势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了,局部地区的局面已经不可能扭转全局的发展形势了。如所周知,京、津的失守情况乃是清朝封建统治者利用瓜分危机缓解的形势背叛义和团运动的结果,它们抵消不了拳民和爱国官兵在廊坊、在大沽、在天津的战绩和英勇的战斗精神。与此相反,北京虽然沦陷,但联军亦可能被围。赫德供认说:“解围并未使我们的处境改善。”“中国很有可能使各国援军遭到拿破仑在莫斯科的命运。”② 他还说:“义和团正成群结队来到北京周围,甚至在城内出现,昨天(9 月11 日——引者)他们准备架走一个法国人!再来一次更大规模的围攻或封琐,也很有可能。”③10 月 3 日上海《北华捷报》在转摘德国远东机关报《德文新报》(the Ostasiatische Lloyd)的十二条对华方案中的第六条上,便有“对任何一个外国强国都不得有领土赔偿”①的条文。《北华捷报》在转载时还附有评论,认为十二条中有些个别条款是不当的,因为把这些不当的条款强加于中国,“试图把中国宁愿战斗至死而不愿接受的条件强加于她,那是不值得的”。②由此可见,京、津的沦陷只是说明了当时“官败民不败”③ 的情况,无损于义和团运动所已经造成了的瓜分危机逐步缓解的全局。这样看来,《英德协定》在 10 月 16 日的订立,它的倾向性就十分明显了,即在华拥有势力范围的英、德两国即使在京、津失守以后,也声明他们不谋求“获得任何领土利益”的了。这当然是有助于瓜分形势的缓解的。

我们说《英德协定》具有强烈的针对性这一点,是就它的第三条来说的。条文中所说的“利用中国的混乱状况以图在任何形式下获得这种领土利益” 的“另一个强国”不是无的放矢的,但它究竟是指谁呢?如果我们撇开那种错综复杂、纵横捭阖的帝国主义列强的外交手段和官方词令不谈,④单就这一

《协定》在俄军于 10 月份强占了我国东三省的主要城镇和交通线以后立即订

② 参阅本书第二章第二节,《英德铁路范围协定》。

③ 参阅本书第三章第一节三和第二节四。

① 赫德:《致金登干》(1900 年 8 月 30 日),见《中国海关与义和团运动》,第 9 页。

② 赫德:《致金登干》(1900 年 9 月 12 日),见《中国海关与义和团运动》,第 11 页。

③ 转引自丁韪良:《北京之围,中国对抗全世界》,第 158 页。

④ 转引自同上书,第 189 页。

定的当时当地情况来看,它毫无疑问是针对着沙俄军事封建帝国主义者来说的。因此,“必须阻止俄国达到它的目的;为了作到这一点在十月十六日就成立了一个包括四项条款的《英德协定》。”⑤《协定》订立后,10 月 22 日德国驻英使馆一等秘书艾格特斯坦因(Eckardstein)在其《致外部电》中说到,俄国驻英大使斯特尔(Stael)曾对他说:“协定的突然发表确曾给他一个震动,尤其是因为他对于交涉的进行事先毫无所闻。俄大使曾对奥匈代办表示,他本国政府只能逆来顺受”。①11 月 10 日伦敦电文说:“伦敦府尹大宴,英首相沙侯宣称,英德合约立后,中国土地当可因此保全”,“无论何国欲设法瓜分其地,吾英当决计阻之,必不使成”。②11 月 21 日,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在一封信中谈到俄国驻美大使喀西尼对这一个《协定》“怒不可遏”。

①12 月 21 日,俄国驻德大使奥斯登·沙根(Osten-Sacken)也认为《英德协定》是“我们所不愿意有的协议”,“也不是惬意的”。②因此,这个《协定》表明:“还在一九○○年十月,德国就采取了倒向英国方面的步骤。英德两国协定将其政策注重于维持中华帝国现在的领土边界,‘如有另一个强国利用中国的混乱局面以图在任何形式下获得这种领土利益’,就共同磋商保护两国在华利益应采取的措施。⋯⋯德国虽然把满洲排除在该协定所适用的领土以外(指比洛在 1901 年 3 月 15 日在德帝国会议上所说的话——引者), 但协定本身已标志着英德之间的接近,而且作为接近本身而论,应该产生一定的影响。⋯⋯俄国代表格尔思(M.N. de Giers)担心地自北京电告:英国公使已通知李鸿章,英德之间似已签订协定来阻碍俄国在满洲的策划。当俄国驻北京的代表提出关于割让满洲条约的最后方案时,中国政府不仅得到所有列强(法国除外),其中包括德国和意大利方面的支持,而且采取强烈的警告和要求,不得割让满洲”。③在《英德协定》的基础上,帝国主义列强形成了对华保持“领土完整”和“利益均沾”(equal rights)的原则。在这些原则下,如果帝国主义列强都不能瓜分中国,个别强国要单独凭借武力占领土地,造成既成事实,也是很难达到目的的。

⑤ 《义和团》(二),第 188 页。

① 按当时德帝国主义的政策是“保持行动自由”。1900 年 7 月 20 日外交大臣比洛在给驻华公使穆默

(F.MummVonSchwartzenstein)的训令中说:“我国的国际地位,大部分是建立在对英、美、日这一集团和对待法、俄另一集团的正确关系上。因此,我们就能有时和这个集团一道走,有时又和另一集团一道走, 而不致于使我们陷到敌对集团去,如果我们失掉这种能力,我们将陷入依附某一集团的不幸境遇中。这种观点在对待中国的问题上也不能置之不顾”。比洛还认为:“瓜分中国或仅划分为利益范围或势力范围, 就目前来说都是和我们不利的”(见《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卷第二分册,第 138—139 页)。

《英德协定》磋商之初,本是在 6 月 26 日《东南互保章程》议定后,德国为了防止英国独占长江流域问题来讨论的。后来他们为了“肯定地切断把满洲让给俄人,把扬子流域让给英人的一种俄英谅解,迅速与索尔兹伯里勋爵完成谈判,一般来说,在政治上是正确的”(《德国外交文件》(二),第 213 页)。《英

德协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虽说到 1901 年 3 月 15 日比洛在德帝国议会宣布说该《协定》“不涉

及满洲”(《德国外交文件》(二),第 284 页),以缓和对俄关系;但为时已晚,并且显然是同《协定》第三条矛盾的。

②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3 卷,第 327 页。

① 《德国外交文件》(二),第 234 页。

② 佐原笃介:《八国联军志》,见《义和团》(三),第 258 页。

③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3 卷,第 328 页。

由此可见,在 1900 年 6 月至 10 日这五个月中,正是义和团与爱国官兵血战联军和全国人民反帝怒潮的风起云涌,迫使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侵华战争的联军发表了《大沽宣言》,美国宣布了《海约翰通牒》,在华拥有最大势力范围的英、德两国提出了《英德协定》,相继形成了中国面临的严重的、迫在眉睫的、非常紧张的瓜分危机之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的缓解。正是在这个三次瓜分危机缓解的基础上,我们说义和团运动阻止了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粉碎了他们瓜分中国的迷梦,使中国没有从半殖民地沦为帝国主义列强直接统治的殖民地的地位。就整个世界史的角度来看,也正是在这个三次瓜分危机缓解的基础上,我们说义和团运动结束了自 1871 年开始的帝国主义列强“殖民地扩张的黄金时代”和“世界史上最大规模的掠夺领土的时代”。④义和团运动的丰功伟绩,在当时,在后世,都是值得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为之庆幸的。人们如果对这一点还有什么怀疑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从相反的方面来设想一下,问题也就非常明白清楚了。假定在 1900 年不曾全面爆发义和团运动和随运动而兴起的一系列重大的事件,那么肯定就不会有所谓《大沽宣言》、《海约翰通牒》和《英德协定》,从而使中国面临的瓜分危机一次又一次地缓解下来。其结果就会是,从第二次瓜分危机所开始的对中国的瓜分,在第三次瓜分危机中恐怕就要完成了。这在当时是势有必至、理有固然的。从中日甲午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有关中国的所谓宣言、通牒和协定已经不少,但是,在《大沽宣言》以前的几年中间,没有一个不是为了掠夺让与权、划分势力范围而发的,它们都是使瓜分中国的危机一步紧似一步,丝毫没有一点儿缓解的苗头。这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形势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只有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一样在全国沸腾着的,中国人民的义和团运动才能够,也才敢于同它对抗, 打掉它的嚣张气焰,从而迫使它不得不缓解的。

④ 《红档史料》,第 25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