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从义和拳到义和团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自 1898 年 10 月 26 日赵三多、阎书勤等在直鲁边区冠县梨园屯蒋家庄马场发动首次义和拳武装起义以后,很快就发展成为大规模的中国人民反洋教、反侵略、反瓜分的爱国主义运动——义和团运动。我们看到,这中间有一个从义和拳到义和团的转化过程。这个过程说明爱国的拳民群众团体要逐步由非法的秘密民间结社向某种合法的公开的爱国组织转化。在转化过程中,许多白莲教系统的其他名称的秘密结社大都改称为义和团,许多具有反洋教斗争传统的爱国人民也都起来练拳习武救国,欢迎大师兄前来辅导,也成立了义和团。这种转化是在列强准备下手瓜分中国的严重形势下,帝国主义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之间的矛盾业已成为主要矛盾,而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的主要矛盾则暂时地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的结果。

义和团这个名称,在赵三多冠县义和拳起义前三个多月,即 1898 年 6

月 30 日,便已经出现在山东巡抚张汝梅的奏折中。他说要“改拳勇为民团, 既顺舆情,亦易钤束,似于民教两有裨益各等情。禀由藩司张国正、臬司毓贤会洋请奏前来。臣查直隶、山东及江苏、河南各邻近州县,凡有教堂之处,与民人多有积怨。⋯⋯此次查办义民会,即义和团,名目不同,而情事则一。臣现正檄行各属,办理保甲团防,谨当督饬地方官吏剀切劝谕,严密查禁,将拳民列诸乡团之内,听其自卫身家,守望相助,⋯⋯以杜流弊而消乱萌”。④这篇奏折首先由于它是最早、或者说是第一次提出了义和团这个名称而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次由于其中有“改拳勇为民团”与“将拳民列诸乡团之内”的主张而形成了一种义和团起源于乡团或民团的说法,引起了近年来关于义和团运动的起源的讨论。⑤另一种说法则认为,所谓“改拳勇为民团”与“将拳民列诸乡团之内”的意思乃是“对‘义和团’这个组织予以取缔,而将其成员(‘拳民’)编入乡团”,即“取缔其组织,收编其成员”。论者认为,改名为义和团“是由义和拳自己改的”。“改名的时间是在冈子李庄之战以后,森罗殿之战以前这几天之内”。也就是说,在 1899 年 10 月

11 日之后,到 10 月 18 日以前的这几天之内。其根据是:“一八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原县给毓贤的报告(《山东义和团案卷》上册,第十六—十八页)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重要的史料。这份报告中录有平原县廪生裴秀亭的呈文一件,内有谈到‘上月十四日(即 1899 年 10 月 18 日森罗殿交战之日—— 引者)官兵与团民在生庄外接仗,团民败北。’⋯⋯呈文把朱红灯起义队伍称为‘团民’而不是称为‘拳民’,⋯⋯比较合乎情理的解释是,这时义和拳已改名为义和团”。还有一个根据就是平原县大芝坊一位经历过义和团运动的老人任于军(朱红灯起义时他已有 22 岁)明确地说:“在森罗殿打仗时,就叫义和团了。”“因为各地有义和拳,五百多人,都聚在这里,是一团一团的。”“义和团是同心义和的意思”(《山东义和团调查资料选编》,齐鲁书社,1980 年,第 127 页)。“拿这份档案史料与任于军的回忆相印证, 我们可以初步认定义和拳在森罗殿之战时已改用义和团的名称”。①

④ 《处于临战状态的赵家庄营口》,见《义和团研究会通讯》第 4 期,第 1—2 页。

⑤ 参阅《义和团研究会通讯》,第 2 期(1987 年 2 月),第 1—5 页。

①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15—16 页。着重点系引者所加。

1898 年 6 月 30 日的这份奏折表明,当时山东巡抚张汝梅、布政使张国正和按察使毓贤等人的确是向清政府提出了一个改“拳”为“团”的所谓抚的策略,这个策略的意思也的确是要“对‘义和团’这个组织予以取缔,而将其成员(“拳民”)编入乡团”。所以这时虽说已经出现了义和团这个名称,但起义队伍仍然自称为义和拳,直到 1899 年 10 月 18 日朱红灯领导拳民在山东平原森罗殿起义之战中,却自称为义和团了。从义和拳到义和团的转化过程中,义和拳自己改称义和团这个事实很重要:第一,它宣布了官方所谓的改“拳”为“团”的政策,即“取缔其组织,收编其成员”的政策的破产,它是义和拳本身势力壮大的结果。第二,它为义和拳利用官方所谓的改“拳”为“团”的策略来为自己开辟了一条迅速的广阔发展的道路,即利用官方这个“取缔”他们的策略改变成为发展他们的策略。使义和拳在义和团的名义下,不断茁壮成长,减少了前进的阻力,加快了他们的发展速度。这是因为在列强下手瓜分中国,大敌当前的时刻,具有浓厚爱国主义思想的中国人民群众也需要“同官吏妥协”,以便“外御其侮”。这便是所谓“顺清灭洋”和“保清灭洋”旗帜的由来,也是义和拳自己改名为义和团以适应官方抚的策略的由来。“拳”与“团”虽是一字之差,在封建统治者看来却是具有原则性的区别的。“向来下层社会中非法秘密结社都是称为‘会’的, 而只有地主阶级所组织的地方武装才称为‘团’。‘义和团’这个名称就是由于官方实行这种抚的策略而取得的。”②

从清朝封建统治者方面来看,他们之所以容许义和拳自己改名为义和团,乃是他们对人民爱国斗争无法镇压的结果。比如就毓贤来说,他服官山东多年,1889 年署曹州知府,1891 年实授,1895 年授兖沂曹济道,1896 年补山东按察使,1899 年 3 月授山东巡抚。1896 年 7 月,大刀会首领刘士端就是“由毓贤讯明正法”①的;可是在 8 月份,大刀会仍“聚众千余人继续活跃

于山东曹州府一带”,①“闹天主教堂三十余处”。②次年 3 月,赵三多、阎书勤等又集会梅花拳众在冠县梨园屯“亮拳”比武。在外国教会咄咄逼人的侵略下,毓贤越是镇压,群众反教会侵略的斗争就越是高涨,有时政府的地方武装团练也去参加,形成“刀会、拳会与团练相表里”③的现象,使他无从着手。他不是不镇压,而是镇压不了;即便一处被镇压下去,结果是各处风起云涌,使他应接不暇,疲于奔命。拳民反教会侵略的斗争业已成为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拥众千百,枪械林立”,“官吏熟视之,而莫敢谁何!”④ 在这种情况下,毓贤之所以容许义和拳自己改名为义和团,客观上也是适应于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之间的主要矛盾向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之间的主要矛盾转化的结果。

另一方面,毓贤的这种容许,同时也是他遵奉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

② 例如 1990 年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路遥主编《义和拳运动起源探索》;1994 年由张俊义、王栋所译, 周锡瑞(JosephW.Esherick)1987 年所著《义和团运动的起源》(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等书都是讨论这个问题的。

① 林华国:《义和团史事考》,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4— 5、12—13 页。

① 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下册,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583—584 页。

②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5 页。

③ 李文海、林敦奎、林克光编著:《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齐鲁书社 1986 年版,第 4—5 页。

④ 《山东近代史资料》,第三分册,第 302 页。

提倡办理保甲团练的结果。自 1898 年 9 月 21 日慈禧发动“戊戌政变”以来,

25 日即下令各直省将军督抚“加意练团”,26 日即宣布被囚禁的光绪皇帝有病,“调治日久,尚无大效”,⑤准备加以废黜。但是驻京各国公使却“经常不断地询问皇帝的健康和平安,并且敏感地提出各国公使是派给皇帝而不是派给任何篡位继承者的”,他们蓄意要干涉慈禧的行动。马士认为,这是“各国公使已经变成强迫他人接受的”①问题了。在第二次瓜分危机的形势下,帝国主义列强的公使们早就已经强迫清政府接受了他们各项让与权的要求,慈禧不是不知道,但是,她没有想到,在清朝皇室的内部事务上,也得听他们的,各国公使果真是变成名符其实的太上皇了。她声称光绪病重,又不敢抗拒各国公使“请以法医入视病”的要求。法国医生多德福(Dr.Dethève, Claudius)入视后,“出语人曰:‘血胍皆治,无病也。’太后闻之不悦”。

②同年 11 月 1 日,董福祥所部甘军全部调集北京南苑;5 日谕令“自直隶、奉天、山东、山西为始”,办理“保甲团练”,“久之民尽知兵,自足为缓急之恃”。这本是张汝梅、毓贤等人过去的主张,如今又让义和拳改名为义和团,也就不是把这个谕令“视为老生常谈,将来以一奏塞责”,而是所谓“亟图保卫闾阎之计”③了。

自义和拳自己改名为义和团以后,许多爱国的民间秘密结社都改称为义和团,使义和拳的队伍有了很大的发展。一时白莲教的许多支派、各地团练都纷纷打起了义和团的旗帜,壮大了爱国群众的队伍。特别是 1899 年 3 月, 德军在沂州府日照县焚烧两个村庄,又在兰山县(今临沂)焚毁韩家村民房300 余间;5 月,德军打死反对修筑铁路的高密县群众 9 人,英军打死反对威

海卫划界立石的荣成县群众 16 人等等帝国主义侵略军的残暴罪行,更使得广大的爱国人民纷纷加入义和团的队伍,藉以自救和救国,形成了轰轰烈烈的义和团运动。这个运动代表了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侵略者自鸦片战争以后“六十年来增长的愤怒和仇恨,由于长期的压迫而更加激烈,它获得亿万没有卷入运动的中国人的衷心的同情。毫无疑问,义和团运动代表了他们一种爱国的努力,是要把他们的国家从外来侵略和可能发生的瓜分中拯救出来”。④

另一方面,义和拳虽说自己改名为义和团,但事实上仍然保持了他们在反帝爱国斗争中的独立自主的精神。他们“因以习拳为入教正课,故彼中自称为义和拳”。⑤有一次,“那桐、许景澄两侍郎,出都行至丰台”,准备去天津求和,被拳民捕获,“二公再四申说,皆不听;曰:‘吾团民知有祖师之命,不必问朝廷之命’,”①有人甚至认为:“民权之说,吾于义和团见之矣”。“团以神自命,与王公论师弟兄”;“自由自主”,“是非民权而何?”

②从这些事实看,他们并没有像张汝梅和毓贤等人所设想的那样,在改“拳”

⑤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45 页。

① 劳乃宣:《义和拳教门源流考书后》,见《义和团》(四),第 451 页。

② 《光绪朝东华录》(四),第 4202 页。

③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三卷,第 150 页。

④ 李希圣:《庚子国变记》,见《义和团》(一),第 11 页。

⑤ 《光绪朝东华录》(四),第 4246 页。

① 何天爵:《中国之过去与将来》,第 33—34 页。转引自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 196 页。

② 吴永:《庚子西狩丛谈》,见《义和团》(三),第 374 页。又如在四川“搜集到的档案史料中”,就只有“义和拳”,至今“还没有发现‘义和团’名称”(《四川教案与义和拳档案》,《编辑说明》第 2

为“团”后,就易于受封建统治者的“钤束”。因为他们是自改,而不是清政府“取缔”、“收编”的结果。

页)。可见就在义和团运动中,他们也大多是“自称为义和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