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决定宣战的主客观因素与发布《宣战诏书》

1900 年 6 月 21 日(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清政府发布了《宣战诏书》,内容如下:

“我朝二百数十年,深仁厚泽;凡远人来中国者,列祖列宗罔不待以怀柔。迨道光、咸丰年间,俯准彼等互市,并乞在我国传教。⋯⋯讵三十年来,恃我国仁厚,一意拊循, 彼乃益肆枭张,欺凌我国家,侵占我土地,蹂躏我民人,勒索我财物。朝廷稍加迁就, 彼等负其凶横,日甚一日,无所不至,小则欺压平民,大则侮慢神圣;我国赤子仇怨郁结,人人欲得而甘心,此义勇焚毁教堂、屠杀教民所由来也。朝廷仍不肯开衅,⋯⋯故前日有拳民教民皆吾赤子之谕,原为民教解释夙嫌;朝廷柔服远人,至矣尽矣!乃彼等不知感激,反肆要挟,昨日公然有杜士兰照会,令我退出大沽口炮台,归彼看管,否则以力袭取。危词恫吓,意在肆其披猖,震动畿辅。平日交邻之道,我未尝失礼于彼,彼自称教化之国,乃无礼横行,专恃兵坚器利,自取决裂如此乎!朕临御将三十年,⋯⋯ 慈圣中兴宇宙,恩德所被,浃髓沦肌,祖宗凭依,神祗感格,人人忠愤,旷代所无。朕令涕泣以告先庙,慷慨以誓师徒,与其苟且图存,贻羞万古,孰若大张挞伐,一决雌雄。连日召见大小臣工,询谋佥同。近畿及山东等省义兵,同日不期而集者不下数十万人, 下至五尺童子,亦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彼仗诈谋,我恃天理;彼凭悍力,我恃人心。无论我国忠信甲胄,礼义干橹,人人敢死,即土地广有二十余省,人民多至四百余兆,何难剪彼凶焰,张我国威。其有同仇敌忾,陷阵冲锋,抑或尚义捐赀,助益饷项,朝廷不惜破格懋赏,奖励忠勋。苟其自外生成,临阵退缩,甘心从逆,竟作汉奸,朕即刻严诛, 决无宽贷。尔普天臣庶,其各怀忠义之心,共泄神人之愤,朕实有厚望焉!钦此。”②

这篇诏书称义和团为“义勇”,颂扬“慈圣”即皇太后的“恩德”,指

出在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侵略战争的情况下不得不宣战的理由,写得倒是很慷慨激昂的。不过,这一行动确实既违反了中国人民反洋教运动兴起以来数十年间清政府横加镇压的先例,又不符合中日甲午战争以来它的一贯妥协投降的事实。连在胶州湾登陆的一队德军,它都不敢抵抗;如今是八国联军,它竟敢于宣战,真是出乎帝国主义列强意料之外了。因此,英使窦纳乐就说: “没有一个欧洲人(在北京肯定是没有的)曾预见到这件事。”“很显然, 如果中国政府方面要挑起同所有欧洲国家,美国和日本的争端,那将是发疯。同时,没有人认识到这个可能性,即中国政府事实上将要发疯,而且它将做那些当它仍然清醒时决不会想象到要做的事。”①列强的公使们不知道,他们委托丁韪良拟就的“四条”方案已经泄底,而他们所轻视的拳民却敢于血战联军。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在当时主客观条件下不得不被迫宣战,以为权宜之计,企图侥幸渡过自己的难关。于时决定清政府宣战的主观因素是所谓“勒令皇太后归政”问题,而决定性的客观因素则是义和团的血战联军。

所谓“勒令皇太后归政”问题乃是自 1898 年 9 月戊戌政变以来始终悬在慈禧头上的岌岌可危的达摩克里斯之剑(The Swordof Damocles)。它折磨着慈禧不仅难以废立光绪皇帝,并且还有把她“流放”,以“勒令”她“归政”于光绪皇帝的危险,这样就形成了两人之间势不两立的倾向。“邵陵高贵之举,两年中未尝稍释,特忌东西邻责言,未敢仓卒行”。①1900 年 1 月

② 转引自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3 卷,第 218—219 页。

① 恽毓鼎:《崇陵传信录》,见《义和团》(一),第 48 页。

①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162—163 页。按《宣战诏书》系“军机章京连文冲”起草的(见《义和团》

24 日,慈禧“立端郡王载漪子溥儶为大阿哥,天下◻然,经元善等连名上书至二千人。载漪恐,遣人风各公使入贺,太后亦召各公使夫人饮,甚欢,欲遂立溥儶。各公使不听,有违言。太后及载漪内惭,日夜谋所以报”。②她深知此事要冒极大风险,到时候不仅废立不成,反而会迫令自己归政。因此, 早在 1899 年 11 月 21 日,她就在寄各省督抚的上谕中说:“现在时势日艰, 各国虎视耽耽,争先入我堂奥。”“万一强敌凭陵,胁我以万不能允之事, 亦惟有理直气壮,敌忾同仇,胜败情形,非所逆计也。”①谕中所谓“万不能允之事”,指的就是“勒令皇太后归政”问题。如今,在丁韪良的“四条” 措施中,她真地看到这个“万不能允之事”出现了,并且这个归政还是以“必须把皇太后流放”来作为其先决条件的,这就不免使她更大吃一惊了。这就是她宣战的唯一理由。当然,她在事先也不是没有预感,所以她在第一次御前会议中要派人“出京劝阻洋兵”,②因为她深恐洋兵入京,可能迫她归政。直到 1900 年 11 月 21 日,清政府已同列强议和之际,她还一直在询问议和全权大臣奕劻和李鸿章说,所议条款中“有无万不能行之事”,要他们“据实密奏”。③可见在义和团运动的整个过程中,她一直是为了这个“太后归政” 的问题而忧心忡忡,坐卧不安的了。

但是,清政府这次发布《宣战诏书》,却是不以慈禧个人对“太后归政” 问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是取决于义和团对列强发动的侵略战争的战斗成果的。如所周知,西摩尔联军是在 6 月 10 日晨自天津出发的。京津铁路全长

不到 85 英里,如果没有拳民们的阻挠和事先破坏铁路,那么联军朝发夕至, 问题早已解决,清政府根本就来不及发布《宣战诏书》了。西摩尔联军受阻只不过是推迟了他们到达北京的时间,事实上直到 6 月 18 日,北京的公使们

还在向联军紧急求救,而慈禧的主战则是在 17 日的第二次御前会议上才基本

确定的。如果没有拳民们 14 日在廊坊的血战,使联军受到重创不能继续前进的话,那么就会等不到 21 日《宣战诏书》的发布,联军也早已到京,可能就会按照丁韪良的“四条”措施来解决问题了。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慈禧的归政和流放不管怎样都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第一,就清皇朝而论,它的生存权,说得坦白一点,在太平天国革命以后就多少是操纵在帝国主义列强手中的。“在一八五三年以后,满清朝之所以在中国当权,既不是由于它本身的精力充沛,也不是由于它的臣民效忠,而是由于列强曾经愿意它蝉联

(一),第 17 页)。诏中所指之杜士兰(DuChaylard)系法国驻天津总领事,《杜士兰照会》指由他代表

各国把大沽口联军的照会于 6 月 17 日上午送交直隶总督裕禄,其时大沽炮台已沦陷。照会内容与联军司令

致大沽炮台守将罗荣光的最后通牒相同。据 1901 年 2 月 14 日上谕,认为“五月二十四日以后,七月二十

日以前(即 1900 年 6 月 20 日至 8 月 14 日)谕旨”是“拳‘匪’衅起,凭恃城社,挟制朝廷”,“首祸诸人竟于事机纷扰之际,乘间矫擅”的;故把它们“提出销除,以重纶音而昭信史?”(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 947 页)靠“销除”第一手史料来“昭信史”,真是匪夷所思;然而在历史上却又是真有其事,这是值得特别注意的。因此,这篇《宣战诏书》在《清实录》或在《光绪朝东华录》中,都是找不到的。

② 《英国蓝皮书》,第 96—97 页。

① 恽毓鼎:《崇陵传信录》,见《义和团》(一),第 47 页。

② 李希圣:《庚子国变记》,见《义和团》(一),第 11 页。

③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37 页。

下去。否则满洲人也许不会苟全于太平起义之中了”。④第二,教案的责任问题,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列强要求不仅是处理地方官员,而且必须惩办该省的总督、巡抚。“任何一件暴动案发生,外国所要求的第一个人头,不是‘无名小卒’的暴乱分子的头,而是该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的头”。⑤如今,义和团运动在好多省份爆发,列强所要求负责的就不只是省的当局,而是清政府的最高当局——慈禧太后了。如果西摩尔联军到京,慈禧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她在 16 日的第一次御前会议中要派人去劝阻,试问他们在天津就根本不听直隶总督裕禄的劝阻而枪夺火车头以行,他们能听那桐和许景澄两个侍郎的劝阻吗?当然,义和团也不允许他们去。他们“出都行至丰台,为团‘匪’ 所截,牵入坛内,将甘心焉。二公再四申说,皆不听,曰吾团民知有祖师之命,不必问朝廷之命。二公此行,必将通情洋人,以害我等耳。然既为朝廷大臣,亦未便遽加诛戳”,“即回京覆命可也”。①

由此可见,清政府之得以发布《宣战诏书》,实在是拳民们英勇抗敌斗争的结果。如果没有拳民们 6 月 14 日在廊坊的血战,西摩尔联军迟早是要到达北京的。他们的到达意味着帝国主义列强把事先炮制好了的瓜分中国的方案、即丁韪良“四条”措施的执行;而所谓“勒令皇太后归政”只不过是其中一条罢了,重要的是他们要根据其势力范围,划线瓜分中国。拳民的斗争使他们不可能抛出这“四条”,这当然也是属于瓜分危机之第一次缓解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是因其没有正式出笼,所以我们在正式论述这个问题时没有提到它。“四条”措施虽说是一个非正式的瓜分方案,不过,只要它一经出笼,谁也很难估计它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它的起草人丁韪良直到 1900

年 11 月 6 日,尽管当时情况已经起了很大变化,他还顽固地坚持这“四条”,

②后来他又倡言说:“满洲之入中国也,兵分八旗,今我八国之兵,其国旗亦

犹是也。天道好还,不急取,后悔何及。”①可见丁氏“四条”无非是由非正式瓜分过渡到正式瓜分的一个很阴险的方案。

在发布《宣战诏书》的同一天,清政府还“派左翼总兵英年,署右翼总兵载澜会同刚毅,办理义和团事宜”;②认为“此等义民,所在皆有,各省督抚如能召集成团、藉御外侮,必能得力”。③此外,清政府又根据津、沽战况, 传旨嘉奖义和团说:

“各国⋯⋯恃其坚甲利兵,攻我大沽口炮台,又由紫竹林分路出战。经裕禄四处分应,复经我义民竭力协助,以血肉之躯与枪炮相薄,⋯⋯击坏兵轮二艘,杀敌不少,众志成城,民心既固,兵气亦扬。所有助战之义和团人民不用国家一兵,不糜国家一饷, 甚且髫龄童子,亦复执干戈以卫社稷,此皆⋯⋯团民万众一心,有此义勇。著先行传旨嘉奖,将来事走后,再行加恩。尔团民等,惟当同心戮力,御侮效忠,始终勿懈,有厚望焉。”④

④ 恽毓鼎:《崇陵传信录》,见《义和团》(一),第 48 页。

⑤ 《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 782 页。

① 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第 550 页。

② 田贝:《中国及其人民:一个美国外交官的观察、回忆和结论》第 2 卷,1906 年英文版,第 75 页。

① 佐原笃介等:《拳“乱”纪闻》,见《义和团》(一),第 135 页。

② 参阅丁韪良:《北京之围,中国对抗全世界》,第 147 页。

③ 胡思敬:《驴背集》,见《义和团》(二),第 518 页。

④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164、163 页。

次日,军机处寄裕禄上谕说:“为今之计,只有多集义和团,加以激厉, 厚我兵力”,⑤形成了中国军民并肩抵抗外国侵略者的战局。

⑤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 164、163 页。